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发表
核查意见如下:
故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30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办理
股份归属,予以作废。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
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处理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
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的相关事宜,对应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为 222.2 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