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满微: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6 18: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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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第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与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批
准的本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二、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
情形: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三、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下属分、子公司,下同)任职的中层
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公
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
  四、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且
授予日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确定为2026
年4月24日,以29.57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23名激励对象授予
  特此公告。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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