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了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包括: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二、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分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列入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
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
外籍员工。
三、本激励计划授予名单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中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四、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以2026
年4月24日为授予日,以14.57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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