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62 证券简称:富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7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一号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及相关材料于 2026 年 4 月 14 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
事。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富林召集和主持,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
事 9 人。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
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广东富信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
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经理工作报告》,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总经理
工作细则》等的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的议案》的内容。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工作报告》,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
议事规则》等的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的内容。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因此,公司
董事会同意《关于<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的内容。
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下简称“中审众环”)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形成了《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
同意《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的内容。
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
告>的议案》
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形成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
况报告》,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因此,公
司董事会同意《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
案》的内容。
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洲先生、刘剑华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形成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内容。
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情况,分别编制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上述报告的内容符合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2025 年度独立董
事述职情况报告>的议案》的内容。
的《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务决算报告》,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因此,
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的内容。
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营规划编制的《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等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的议案》的内容。
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年度报告》,完整、清晰、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经营及财务的真实状况,符合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
格式》《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
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因此,
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的内容。
过。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和《2025 年年度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
告暨 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开展和落实各项工作,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
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公司就 2025
年度的主要工作成果编制的《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
告暨 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符合,有利于
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因此,
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 2026 年度“提质增效
重回报”行动方案》。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形成《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
管要求。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
案》的内容。
过。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等相关要求。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内容。
过。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
案》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外,2025 年度公司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人民币 4.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
增 3 股,不派送红股,是公司结合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及未来战略发展愿景,综
合考虑公司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后作出的决策,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的内容。
过。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
(十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
符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和行业薪酬水平。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
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的内容。
议,由于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的相
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和行业薪酬水平。因此,公司董事会同
意《关于公司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的内容。
坤、洪云、罗嘉恒回避表决,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议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的议案》
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
务。中审众环系公司 2025 年聘请的财务审计机构,对公司情况较为熟悉。为了
保证公司财务审计的延续性,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作为公司 2026 年度的财务审
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的内容。
过。
《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公司预计 2026 年度本公司及控股公司与其他
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联的交易总额不超过 8,620 万元。该日常性
关联交易是基于本公司和关联方之间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具有必要性,有利
于公司进一步巩固市场,提高经营能力,促进公司效益增长。因此,公司董事
会同意《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内容。
林、刘富坤回避表决,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开展 2026 年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预算,预计公司 2026 年度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等值 5,000
万美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符合《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
规则》等有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开展 2026 年外汇远期结售汇
业务的议案》的内容。
过。
《关于开展 2026 年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申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度金融机构综
合授信及相关贷款业务并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
即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计划 2026 年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70,000 万元的综
合授信(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并提供相应担保,以上授信额度不
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金融机构最终批复的授信额度
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和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按各银行
规定执行;同时,同意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在授信
额度内办理授信、贷款等具体相关事宜,同时提请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
代表人书面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
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经营及财务的真实状况,符合《上市规则》以及《科创
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3 号——日常信息披露:第二十八号科创板上
市公司季度报告》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报出《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的内容。
过。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定,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26 年 5 月 18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3)。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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