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6-14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审议程序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4月
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
事项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280,667,298.04元,母公司实现净
利润902,696,513.9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26,335,896.67元,扣
除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金 90,269,651.40 元 和 向 股 东 利 润 分 配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以
及未来发展规划,提出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以公司总股本
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占净利润4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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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在分配方案实施的股
权登记日发生变动,公司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
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524,079,012.00 364,632,700.80 349,344,528.5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
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
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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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用
于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及增强抵御风
险能力。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和经营需
要,与公司实际情况相适应,兼顾了股东即期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
发展规划。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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