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52 证券简称:亚世光电 公告编号:2026-010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
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0,683,067.66 元,母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净利
润 14,170,936.30 元,按本期净利润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 1,417,093.63 元。截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286,647,794.55 元,资本公积
金为 350,440,968.75 元。
等规定,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前提下,公司
公司拟以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64,340,000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
券 账 户 上 已 回 购 股 份 400,000 股 ( 回 购 股 份 不 参 与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 暨 以
共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8,197,000.00 元,本次拟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总额为人民币 8,197,000.00 元;2025 年度以现金为对价,公司采用集中竞价、要
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 0 元;2025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
人民币 8,197,000.00 元,占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76.73%。
(二)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
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
额进行调整。
注:根据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
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激励对象享
有,原则上由公司代管,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返还激励对象;若该部分限制性股
票未能解除限售,对应的现金分红由公司收回,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8,197,000.00 8,117,000.00 12,987,2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29,301,200.00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否
则》第 9.8.1 条第(九)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 2023-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29,301,200.00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
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
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公
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 年-2027 年)》,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5 年的
盈利状况、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
公司 2024 年度及 2025 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
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
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
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0 万元、人
民币 3,003.60 万元,其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2.64%。
四、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