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4 证券简称:捷佳伟创 公告编号:2026-015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48,292,006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840,100
股后的 347,451,90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 元(含税),
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416,942,287.20 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 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 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2,617,043,651.28 元 , 母 公 司 净 利 润 为
定,扣除本报告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扣减当年
已 分 配 的 利 润 , 截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 公 司 合 并 报 表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840,100 股后的 347,451,90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 12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416,942,287.20 元(含税)。本
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15.93%。
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416,942,287.20 416,248,183.20 416,802,043.2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31,012,787.0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607,420,543.62 648,784,756.72 466,959,149.97
营业收入(元) 15,471,668,898.80 18,887,205,249.05 8,733,427,188.69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1,281,005,300.60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4.00%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否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 2023 年-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达 1,281,005,300.60 元,
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因此公司不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发展规划,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
前提下,充分考虑行业情况、公司盈利情况、发展状况、股东回报等因素,该利
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发
展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 2024 年度及 2025 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
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
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
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 728,313.56 万元、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经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