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6-021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东的净利润为10,915,308.33元,母公司净利润为37,863,937.25元。以2025年度
母公司净利润37,863,937.25元为基数,提取10%法定公积金3,786,393.73元,加
期初未分配利润234,369,077.74元后,减去报告期内分配利润12,994,173.12元,
为体现对股东的切实回报,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的 前 提 下 , 公 司 董 事 会 拟 定 2025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计派发现金红利32,577,207.8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在本次利润
分配预案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或参与分配的股数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
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1)2025年度现金分红金额
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为
(2)2025年股份回购金额
综上,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合计32,577,207.80元,占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98.45%。
(二)调整原则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本次利润分配
预案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或参与分配的股数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
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在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调整后的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32,577,207.80 12,994,173.12 39,033,735.36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4,612,241.46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3-2025 年)公司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 84,605,116.28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年均归母净利润的 30%且高于 5,000.00 万元,因
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
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由公
司董事会综合考虑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提出,有利于全体
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
缺或其他不利影响。综上所述,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