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药业: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5 06: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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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结合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
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
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
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
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
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较为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
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浙江
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绍兴雅泰药业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
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
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
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
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对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了区分,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
致的错报项目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
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 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
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1%但小于 2%,则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2%,则
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
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
的 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 1%但小于 3%认定为重要缺陷;
如果超过资产总额 3%,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2)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公司
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
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监督无效。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
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
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
的定量标准执行。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
性作判定。
  重大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
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
  重要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
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
  一般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
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
  四、内部控制运行情况
  (一)内部控制体系的设立和运行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
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公司建
立了股东会、董事会为主要框架的公司治理结构,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
事会是股东会的执行机构,对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权,董事会
建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决策委员会等四个专
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下设内审部,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
职权。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具备相应任职资格,独立履行职责,
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
响。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股东会、董事会及公司管理层各司其
职、相互协调、相互制约、规范运作。
  在公司法人治理方面,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
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重大规章制度,以保
证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
  公司建立了与业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各部门有明确的管理职责和权限,形
成相互制衡机制。公司内部组织机构各职能部门之间职责明确,相互协助、相互
监督、相互牵制,并制定相关的部门管理制度加以规范,保证公司各项生产经营
活动有序进行。
  公司设有内审部,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内审部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
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审部负责对公司的日常财务情况及其它重大事项进行
审计、监督和检查,确保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
  公司重视人力资源管理,对员工录用、培训、轮岗、奖惩、晋升和淘汰、工
资薪酬、福利保障、绩效考核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人力资
源管控体系和绩效考核体系。公司重视员工的胜任能力,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
针对不同岗位展开多种形式的后期培训教育,通过内部及外部等方式切实加大员
工培训和继续教育力度,为员工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提升人力资源的竞争力,
实现公司稳健发展。
  (1)公司已对货币资金的收支和保管业务建立了较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
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已作分离,相关机构和人员存在相互制约关系。
  (2)公司已形成了筹资业务的管理制度,能较合理地确定筹资规模和筹资
结构,选择恰当的筹资方式,较严格地控制财务风险,以降低资金成本。
  (3)公司已较合理地规划和设立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机构和岗位。明确了
存货的请购、审批、采购、验收程序。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的支付必须在相关手
续齐备后才能办理。
  (4)公司已建立了实物资产管理的岗位责任制度,能对实物资产的验收入
库、领用发出、保管及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采取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
实核对等措施,以使各种财产安全完整。
  (5)公司已建立了成本费用控制系统及预算体系,能做好成本费用管理和
预算的各项基础工作,明确了费用的开支标准。
  (6)公司已制定了比较可行的销售政策,已对定价原则、信用标准和条件、
收款方式以及涉及销售业务的机构和人员的职责权限等相关内容作了明确规定。
  (7)公司已建立了较科学的固定资产管理程序。固定资产实行“统一管理、
统一调度、分级使用、分级核算”的办法。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了《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建立健全了公司信息披露相
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原则、内容、标准、程序;信息披露的权
限与责任划分等,保证了公司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为投资者及时了
解公司信息、防范投资风险提供了保证,有效的保障了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及对外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
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公
司指定《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为公开的信息披露媒体,任何公开披露信息均
首先在上述指定媒体发布。
  公司按照内控规范指引,建立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
经理工作细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授权管理制度》,对投资审批权限、审
批流程、披露标准等环节进行了规定。公司的对外投资活动按照制度执行,有利
于降低公司对外投资风险。
  (二)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针对报告期内发现的一般缺陷,公司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并推进落实,不
断规范公司运作,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五、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与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事项说明。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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