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亮科技: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5 06:0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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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48      证券简称:长亮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3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不满足激励对象资格,且 2024 年股权激励计
划的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未达标,不符合行权/解锁条
件,拟注销 5,358,500 份股票期权,回购注销 1,608,375 股限制性股票。
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核实<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
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公告
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
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不
满足激励对象资格,且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
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未达标,不符合行权/解锁条件,董事会同意
对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5,406,400 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对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1,646,975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
注销。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
权的议案》,同意对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646,975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3.76 元/股,
回购总金额为 6,192,626.00 元。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
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对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
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予以调整。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注
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不满足激励对象资格,且
考核要求未达标,不符合行权/解锁条件,董事会同意对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
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5,358,500 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对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
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1,608,375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
     关事项说明
   (一)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及《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鉴
于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不满足激励对象资格,且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未达标,不符
合行权/解锁条件,公司拟对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注销其所持有的
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5,358,500份,回购注销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608,375股。具体情况如下:
   鉴于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有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不符合行权/解锁条
件,公司拟对19名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87,800份股票期权、
定进行注销/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该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及
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2024-2025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23 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
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
              增长率不低于 10%。
              以 2023 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
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
              增长率不低于 20%。
注:1、上述指标应均以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所揭示的合并报表数据为准,其中“净利润”指标以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且剔除本次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润的影响不计入业绩考核指标的核算。
  公司2023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191,786.26万元,2025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
为195,793.50万元,相比2023年增长2.09%,未达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20%的业
绩考核目标;公司2023年经审计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且剔除当年度激励计
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数值为6,057.42万元,2025年经审计的净利润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且剔除当年度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数值为1,201.76万元,未
达到2025年净利润增长20%的业绩考核目标。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
业绩考核要求未达成,因此未能达到行权/解除限售条件。
  根据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
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所有激
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鉴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未达成的情况,公司拟对剩余572名股票期权激
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5,270,700份股票期权依照相关规定进行注
销,对剩余28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598,975股限制性股票依
照相关规定进行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根据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相关决议内容,公司拟对上述激励对象所
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608,375股进行回购注销,对上述激
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5,358,500份进行注销。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
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
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及数量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暨2025年年度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了《关于
〈 2025 年 度 利润 分 配 预 案〉 的 议 案 》, 拟 以 2026 年 4月 14 日 的 公司 总 股 本
使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派发股票股利。如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利
润分配方案后到方案实施前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以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
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若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通过并实施完
毕,则根据《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拟
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
   P=P0-V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
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因 此 , 公 司 2024 年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中 限 制 性 股 票 的 回 购 价 格 为 :
   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后,公司将在
法定期限内注销该部分股份。
   如在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项发生,董事会应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
行相应的调整,并及时公告。
  三、 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股)
             (股)         (%)                          (股)           (%)
一、限售条件流通
股/非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
三、总股本      813,814,830   100.00%          1,608,375   812,206,455   100.00%
注:本次变动前总股本含公司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引起的股本增加部分,最终的股份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
  四、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
    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持续
经营的能力,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
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履行工作职责,全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影响公司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
股份总数将减少 1,608,375 股,公司将于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
资程序。
  本次对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系因公司实施
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实质性影响。
  五、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
以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
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不满足激励对象资格,且2024年股
权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未达标,不符合行
权/解锁条件,公司决定对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608,375股进行回购注销,对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
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5,358,500份进行注销。
  由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暨2025年年度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若该议案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通
过并实施完毕,则根据《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
关规定,相应调整前述股权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3.746元/股。
  六、 董事会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激
励对象已离职不满足激励对象资格,且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行权/解除
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未达标,不符合行权/解锁条件。董事会审议决定,
对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5,358,500份股票期权、已获授但尚
未解锁的1,608,375股限制性股票,依照相关规定进行注销/回购注销。本次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依据相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
  由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暨2025年年度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若该议案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通
过并实施完毕,则根据《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
关规定,相应调整前述股权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3.746元/股。
  七、 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1.公司已就本次回购注销及本次价格调整相关事项,取得现阶段
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尚待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价格调整中涉及因2025年度利润分配调整的部分,
尚待《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完
毕后实施。
的相关规定。
的相关规定。
 八、 备查文件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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