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9 证券简称:东方财富 公告编号:2026-037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
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
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全体成员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介
于<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
核查意见。
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接到关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或不符合公司激励
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的异议。2024 年 3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东方财富信
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
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同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
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于<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等。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万股。
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
间不得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
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若本条款规定与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
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限制性
第一个归属期 50%
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限制性
第二个归属期 50%
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限制性
第一个归属期 50%
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限制性
第二个归属期 50%
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2 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以 2024 年 4 月 12 日为
首次授予日,以 13.75 元/股的价格向 869 名激励对象授予 3,8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
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1)授予日期:2024 年 4 月 12 日
(2)授予对象及数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
对象间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激励对象 获授数量 占授予权益 占草案公布时
时任职务
姓名 (万股) 总数的比例 总股本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郑立坤 副董事长、总经理 250 6.25% 0.02%
陈凯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100 2.50% 0.01%
董事、副总经理、
黄建海 100 2.50% 0.01%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程磊 副总经理 100 2.50% 0.01%
杨浩 合规总监、证券事务代表 60 1.50% 0.00%
二、中层管理人员、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中层管理人员、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及董
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864 人)
预留 200 5.00% 0.01%
合计 4,000 100.00% 0.25%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总股本的 1%。公
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总股本的 20%;
(三)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授予日为 2025 年 3 月 13 日,以 23.79 元/股的授予价
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98 名激励对象授予 2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预
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
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
(1)授予日期:2025 年 3 月 13 日
(2)授予对象及数量: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预留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
对象间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占预留授予权 占公司
激励对象职务 获授数量(万股)
益总数的比例 总股本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技术(业务)骨干人
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 200 100% 0.01%
员(198人)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总股本的 1%。公
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总股本的 20%;
(四)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的议案》,因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此次调整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由 13.75 元/股调整为 13.71 元/股。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
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激励对象 40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和《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上述人员所涉及未归属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数量 94.56 万股作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减少至 829 人,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减少至 3,705.44 万股。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
价格的议案》,因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此次调整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由 13.71 元/股调整为 13.65 元/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23.79
元/股调整为 23.73 元/股。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根据《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及《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进行 2024 年度考核,其中 7 名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其获授的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 3.05
万股予以作废。其余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合格。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
符合条件的 822 名激励对象办理 1,849.67 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在资金缴纳
过程中,因个人原因,1 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主动放弃部分本次归属
股份 0.15 万股,实际归属限制性股票 1,849.52 万股。上述归属限制性股票已于
上述激励计划调整情况均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
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说明
废部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
内容如下: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 27 人,
及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 9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和《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上述人员所涉及未归属的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数量 34.75 万股及未归属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 9.40 万股作废。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减少至 802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减少至
票数量减少至 190.60 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作废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且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决议作废因个人原因离职
人员涉及的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未归属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同意作废上述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
励计划本次作废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
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决议;
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调整授予价格及归属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