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2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及
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
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
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44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对象85名,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72,500股,符合解除限
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中,首次授予部分与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重合
人数为23人。
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及预
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除
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44名,
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101,7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等相关议案,本次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激励形式:限制性股票
(二)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
普通股股票
(三)授予价格:3.16元/股
(四)激励对象: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
任职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
(五)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条件情况:
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
最长不超过48个月。
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
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
于担保或偿还债务。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
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
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权益数量占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40%
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30%
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30%
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
予,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一致。若预留部分在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披露之后授予,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
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权益数量占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50%
限售期
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50%
限售期
日止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
事宜。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
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次激
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
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①激励对象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4-2026年三
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满足任一指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万元。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万元。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元。
注:上述“扣非净利润”是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考核年度(2024-2026 年)的
“净利润”和“扣非净利润”为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若
有)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
予,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与首次授予保持一致;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则
预留部分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5-2026年两个会计年度,各年度业
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满足任一指标)
或 2025 年扣非净利润不低于 4000
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万元。
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万元。
注:上述“扣非净利润”是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考核年度(2025-2026 年)的
“净利润”和“扣非净利润”为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若
有)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
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②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
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行权比例。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
四个档次,对应的个人层面行权比例如下:
考评结果 优秀(A) 良好(B) 合格(C) 不合格(D)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100% 80% 60% 0%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解
除限售或不能完全解除限售的,则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
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不可递延至下一年
度。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二)2023年12月27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三)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15日,公司在公司公示栏对本
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
公示。在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4年1月19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及核查意见》,并于同日披露了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四)2024年2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五)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
宜的议案》中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
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广东南国德
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六)2024 年 5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人数(激励对
象)192 人,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 1,336.40 万股,首次授予价格
为每股 3.16 元,首次授予日为 2024 年 4 月 26 日,首次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4 年 5 月 22 日。
(七)2025 年 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授予对象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事
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八)2025 年 3 月 14 日至 2025 年 3 月 24 日,公司在公司公示
栏公示了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对象的姓名、职务。截至公示期满,
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励计划预留授予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九)2025 年 4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
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十)2025年5月6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人数(激励对象)
元,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4月3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十一)2025年4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
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鉴于公司《激励计划(草
案)》中的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其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1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符合可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87人,可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为5,261,600股。公司监事会对前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十二)2025年5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
告》,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本次
解除限售股份涉及激励对象187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十三)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
锁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
成就,因激励对象中10名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其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49,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符合可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共计244名,可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101,700股。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
三、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
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及
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 除限 售条 件 已经 成 就, 本次 可 解除 限 售的 限制 性 股票 数 量为
票数量为3,829,200股,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为1,272,500股。
(二)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有关规定,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限
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之
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权益数量占授予权
益总量的比例为30%。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4月26日,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自2026年4月27日起进入第二个解
除限售期。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4-2026年三个 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
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 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份
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支付费用影响的净利润为
解除限售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满足任一指标) 20737.16万元,剔除公司全
第一个解除限售 2024 年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或 2024 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
期 年扣非净利润不低于 3000 万元。 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
第二个解除限售 2025 年净利润不低于 6000 万元,或 2025 响 的 扣 非 净 利 润 为 3417.97
期 年扣非净利润不低于 4000 万元。 万元,该指标达成。
第三个解除限售 2026 年净利润不低于 1 亿元,或 2026 年扣
期 非净利润不低于 6000 万元。
注:上述“扣非净利润”是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考
核年度(2024-2026 年)的“净利润”和“扣非净利润”为剔除公
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若有)所涉
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 中:
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行权比 (1)10名激励对象已离职
例。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离职
不合格(D)四个档次,对应的个人层面行权比例如下: 5人,对应限制性股票已注销
考评结果 优秀(A) 良好(B) 合格(C) 不合格(D) 完成,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离
个人层面解 职5人)不再具备激励资格,
除限售比例 公司将对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
回购注销。
(2)182名激励对象个人层
面考核评级为A,个人层面
解除限售比例为100%。
(三)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有关规定,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限
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之
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权益数量占授予权
益总量的比例为50%。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4月26日,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自2026年4月27日起进入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4-2026年三个 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
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 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份
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支付费用影响的净利润为
解除限售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满足任一指标) 20737.16万元,剔除公司全
预留授予第一个 2025 年净利润不低于 6,000 万元,或 2025 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
解除限售期 年扣非净利润不低于 4,000 万元。 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
响 的 扣 非 净 利 润 为 3417.97
预留授予第二个 2026 年净利润不低于 1 亿元,或 2026 年
解除限售期 扣非净利润不低于 6,000 万元。 万元,该指标达成。
注:上述“扣非净利润”是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考
核年度(2024-2026 年)的“净利润”和“扣非净利润”为剔除公
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若有)所涉
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 中:
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行权比 (3)6名激励对象已离职,
例。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 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将
不合格(D)四个档次,对应的个人层面行权比例如下: 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考评结果 优秀(A) 良好(B) 合格(C) 不合格(D) 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
个人层面解 销。
除限售比例 (4)85名激励对象个人层
面考核评级为A,个人层面
解除限售比例为100%。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101,700股,根
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为上述激励对象办理
解除限售事宜,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
差异的说明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
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0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
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349,000股。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历次调整均进行了披露,除上
述情况外,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一致,不
存在差异。
五、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情况
(一)首次授予部分
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3%。
已解除限售 本次可解除 剩余未解除限
获授的限制
序号 姓名 职务 国籍 限制性股票 限售的限制 售的限制性股
性股票数量
数量 性股票数量 票数量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副总经
理
副总经理、财
事会秘书
二、核心业务骨干
首次授予部分合计(共计 182 人) 1,276.4 510.56 382.92 382.92
注:1.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单中不包含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公司后续将对其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
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预留授予部分
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1%。
获授的限制性股 已解除限售限制性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 剩余未解除限售的
类别
票数量 股票数量 限制性股票数量 限制性股票数量
核心骨干员工(85 人) 254.5 0 127.25 127.25
合计 254.5 0 127.25 127.25
注:1.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单中不包含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公司后续将对其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
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已成就,公司 2025 年度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首次授予第二
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 182 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 85 名激励对象的 2025 年度个人业绩考核均满足
解除限售条件,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七、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
锁期解锁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
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尚需取得公司股东会
的批准;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解除限售数量,符合《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
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已
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还需根据本次股权激励计
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解除限售、减少注
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等事宜。
八、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
七次会议决议。
(二)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
章的 2026 年第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三)《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第
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
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