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
项的核查意见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
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
见如下:
由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与预留部分
的 10 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上述激
励对象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349,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
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3.16 元/股。上述回购注销事项符合《管理办
法》《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员准确,应回购注销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无误、价格准确,本次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
公司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