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占本激励计划拟 占本激励计划草
获授的股票期权
姓名 职务 授出全部权益数 案公布日股本总
数量(万份)
量的比例 额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技
术)人员(共 29 人)
合计 120.00 18.18% 0.30%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累计未超过公司股
本总额的 1%。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股票期权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将激励对象放弃的股票
期权份额直接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占本激励计划拟 占本激励计划草
获授的限制性股
姓名 职务 授出全部权益数 案公布日股本总
票数量(万股)
量的比例 额的比例
刘慧枝 副总裁 20.00 3.03% 0.05%
吕晓娣 财务负责人 10.00 1.52% 0.02%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技
术)人员(共 53 人)
预留 111.00 16.82% 0.27%
合计 540.00 81.82% 1.34%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累计未超过公司股
本总额的 1%。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限制性股票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将激励对象放弃的限制
性股票份额直接调减或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激励对象在认购限制性股票时因资金
不足可以相应减少认购限制性股票数额。
注 2: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薪酬委
员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
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
准确定。
注 3: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