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 3—8 页
三、资质证书复印件……………………………………………… 第 9—12 页
天健审〔2026〕7-525 号
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普食品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润普食品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润普食品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润普食品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北证公告〔2025〕30 号)及相关
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
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润普食品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润普食品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
公告〔2025〕10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
资金管理》
(北证公告〔2025〕30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润普
食品公司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印发的《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
管理》(北证公告〔2025〕30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
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2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
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000 万股,发行价为
每股人民币 8.50 元,共计募集资金 172,500,785.00 元,
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13,849,127.7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58,651,657.30 元,已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2 日、
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6,530,520.38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52,121,136.92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
(天健验〔2023〕7-37 号)、(天健
验〔2023〕7-57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52,121,136.92
项目投入 B1 85,519,677.00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B2 2,318,513.87
净额
项 目 序号 金 额
项目投入 C1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C2 1,402,080.99
净额
项目投入 D1=B1+C1 85,519,677.00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D2=B2+C2 3,720,594.86
净额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70,322,054.78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5,322,054.78
差异 G=E-F 65,000,000.00
差异金额构成系: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尚未赎回的理财产品金额 65,000,000.00 元,
情况详见三(四)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之说明。
(三)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1 个募集资金专户、1 个结构性存款账户,募集资
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连云港分行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连云港分行
合 计 70,322,054.78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监会公告〔2025〕10号)、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
(北证公告〔2025〕3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了《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
《管理办法》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
构中泰证券公司于2023年2月22日分别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签订了《募集资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二) 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的情形。
(三)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四)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本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委托方 收益 预计年化
产品类型 产品名称 金额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名称 类型 收益率(%)
苏州银行
有限公司 银行理财 结构性存 6,500.00 2026 年 4 浮动收
连云港分 产品 款 万元 月 17 日 益
日
行
苏州银行
有限公司 银行理财 结构性存 6,000.00 2025 年 3 2025 年 9 浮动收
连云港分 产品 款 万元 月 24 日 月 25 日 益
行
苏州银行
有限公司 银行理财 结构性存 6,000.00 2024 年 9 2025 年 3 浮动收
连云港分 产品 款 万元 月 11 日 月 12 日 益
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 2025 年 8
月 25 日起 12 个月内,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尚未赎回金额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不适用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详见本报告三(二)之说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额度 无
报告期末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流的金额 无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额度 详见本报告三(四)之说明
报告期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余额 详见本报告三(四)之说明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不适用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投资境外募投项目的情况说明 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说明 无
本复印件仅供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7-525号报告后附之用,证
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合法执业资质,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本复印件仅供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7-525号报告后附之用,
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本复印件仅供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7-525号报告
后附之用,证明李雯宇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本复印件仅供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7-525号报告
后附之用,证明周杰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