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细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
续监管指引第 14 号——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
规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上海欧普泰科
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普泰”、“公司”)的保荐机构,负责欧普泰
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 2025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保荐机构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则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则制度的情况 公司治理制度,本督导期内,公司有效执行了规则制
度。
保荐机构定期查阅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对账单,核查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前往公司现场核查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本督导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
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现场核查、查阅资料等方式,
面不存在重大违规。
保荐机构开展现场核查,对公司是否存在重大违规、
经营财务状况是否存在重大风险、公司治理和信息披
露合规性、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核
查。
保荐机构对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
交易事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
了专项核查意见。
二、发现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无 不适用
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解决措施
是 不适用
载真实性的承诺等)
四、其他事项
(一)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事项
跌、市场竞争加剧以及贸易摩擦和政策调整等多重因素的共同作用。公司在光伏
组件端检测的传统业务受到一定的影响与冲击,短期业绩受到一定波动和影响;
同时,在光伏电站端的检测新业务拓展需要一定周期、市场落地和大规模实现收
入存在不确定性。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共计 10,276.49
万元,占期末总资产比重为 22.96%。本年度,公司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余额
较上年度有所下降,但随着公司后续销售规模扩大,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可能继续
增加。虽然公司客户主要为光伏组件厂、光伏电站持有方等大中型客户,客户回
款和信用良好,若受行业景气度等因素的影响,客户未来的资信状况、经营情况
出现恶化或与公司合作出现不利变化,可能导致应收账款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收
回,将可能给公司带来坏账风险。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存货账面价值 2,029.81 万元,占期末总资产
比重为 4.54%。公司已结合存货的实际状况,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若未来市场
环境发生变化,导致存货无法顺利实现销售,或者存货出现大幅跌价损失的情况,
公司将面临存货跌价风险。
经营性现金流为负的状况后,本期持续保持经营性现金流为正。但随着经营规模
的不断扩大,公司对营运资金需求日益增加。如果未来客户不能按时结算或及时
付款,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情况可能仍会存在或外部融资渠道不畅,
可能导致公司出现流动性风险,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情况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股份质押冻结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股份质押冻结的情况。
(三)北京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
限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史翌 王润达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