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博
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济医药”或“公司”)的保荐机构,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对博济医药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30 号)同意注册,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33,450,584 股,发行价格 10.26 元/股,募集资金总
额 34,320.3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678.63 万元,公司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 33,641.6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全部到账,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华
验字(2021)第 410005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8,818.74 万
元。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值 33,641.67
加: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 952.37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28,597.88
减:本年度使用金额 220.87
项目 金额(万元)
减: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5,775.30
期末余额 0
注: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
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用途变更及监督管理作
出了明确规定。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
以保证专款专用。
原名“广州博济生物医药科技园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博瑞医药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博瑞”)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
券”)分别与各开户银行签订了各方监管协议。2022 年,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此,公司、
全资子公司上海砝码斯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砝码斯”)同中信证
券分别与各开户银行签订了各方监管协议。2023 年 5 月 31 日,公司披露了《关
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公司
因聘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担任公司 2023 年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以及相关募集资
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各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中信证券尚未完成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广发证券承接。2023 年,公司
与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以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
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完成。
三、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
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了更好整合公司已有优势资源,优化资源配置,
提升公司内部运营管理效率,同意将“创新药研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
体由“深圳博瑞”变更为“深圳博瑞、博济医药”,实施地点由“深圳市福田区
福保街道福保社区海红道 1 号综合信兴一期三层”增加一处实施地点“广州黄埔
区科学城南翔一路 62 号(二、三、四、五)栋”;为加强上海的团队建设及服
务能力建设,更好地服务华东地区的客户,提升公司临床研究服务的整体实力,
同意将“临床研究服务网络扩建与能力提升项目”实施主体由“博济医药”变更
为“博济医药、砝码斯”,实施地点由“广州、郑州、天津、长沙、武汉、南京、
成都、西安、济南、长春”增加一处实施地点“上海”。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基于市场
环境变化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多重因素考虑,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
同研发生产组织(CDMO)平台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延期 1 年,项目预计达到可
使用状态日期从 2022 年 6 月延期至 2023 年 6 月。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基于市场
环境变化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多重因素考虑,同意将“合同研发生产组织
(CDMO)平台建设项目、创新药研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临床研究服务网络扩
建与能力提升项目”的建设期延期至 2024 年 6 月。
次会议,以及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基于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公司
实际经营情况等多重因素考虑,同意将“创新药研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临床研
究服务网络扩建与能力提升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 2025 年 6 月。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404.05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73.58 万元,共
计 2,477.63 万元。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中兴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核字(2021)第 410005 号)。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推进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3 年 1 月 20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
月。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十二次会议,以及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临床
研究服务网络扩建与能力提升项目”及“创新药研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已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
入、理财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节余募集资金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节余募集资金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次会议,以及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为了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
优化资金使用效率,本着控制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的
市场需求及公司发展战略等因素,公司经慎重研究决定,终止实施“合同研发生
产组织(CDMO)平台建设项目”,并将该部分剩余的募集资金及其利息收入、
理财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改变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
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博济医药 202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
募集资金总额 33,641.67 220.87
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8,315.24 28,818.74
集资金总额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4.72%
是否已改变 募集资金净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项目(含部 额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计投入金额 进度(%)(3)定可使用状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是否发生重
分改变) (2) =(2)/(1) 态日期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是 10,470.38 10,681.59 2,155.14 0 2,155.14 100.00% 已终止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平台建设项目
否 8,295.99 8,463.34 8,295.99 108.38 5,470.60 65.94%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目 23 日
否 4,782.80 4,879.28 4,782.80 112.49 2,278.23 47.63%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力提升项目 23 日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3,641.67 34,320.30 33,641.67 220.87 28,818.74 85.66% - - - -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议案》,基于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多重因素考虑,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同研发生产组织(CDMO)平台建设项
目”的建设期延期 1 年,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从 2022 年 6 月延期至 2023 年 6 月。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
议案》,基于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多重因素考虑,同意将“合同研发生产组织(CDMO)平台建设项目、创新药研发服
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务平台建设项目、临床研究服务网络扩建与能力提升项目”的建设期延期至 2024 年 6 月。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基于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多重因素考虑,同意将“创
新药研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临床研究服务网络扩建与能力提升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 2025 年 6 月。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为了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优化资金使用效率,本着控制风险、谨
况说明 慎投资的原则,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的市场需求及公司发展战略等因素,公司经慎重研究决定,终止实施“合同研发生产组织(CDMO)
平台建设项目”,并将该部分剩余的募集资金及其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
不适用
展情况
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了更好整合公司已有优势资源,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公司内部运营管理效率,同意将
“创新药研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深圳博瑞”变更为“深圳博瑞、博济医药”,实施地点由“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福保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
社区海红道 1 号综合信兴一期三层”增加一处实施地点“广州黄埔区科学城南翔一路 62 号(二、三、四、五)栋”;为加强上海的团队
更情况
建设及服务能力建设,更好地服务华东地区的客户,提升公司临床研究服务的整体实力,同意将“临床研究服务网络扩建与能力提升项目”
实施主体由“博济医药”变更为“博济医药、砝码斯”,实施地点由“广州、郑州、天津、长沙、武汉、南京、成都、西安、济南、长春”
增加一处实施地点“上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
不适用
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
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404.05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置换情况
资金 73.58 万元,共计 2,477.63 万元,该项资金已于 2021 年 8 月完成置换。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推进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1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3 年 1 月 20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资金情况 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临床研究服务网络扩建与能力提升项目”及“创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 新药研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永久补
金额及原因 充流动资金。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谨慎使
用募集资金。公司严格规范采购、建设制度,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成本、费用的控制、监督
和管理,合理地降低项目投资成本和费用,节余了部分募集资金。
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
的投资收益。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
节余募集资金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
无
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1、上表中“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及“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系终止实施“合同研发生产组织(CDMO)平台建设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不包含利
息、理财收入。
“合同研发生产组织(CDMO)平台建设项目”所致。
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 变更后的项目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 本年度实际 截至期末实际累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进度(%)(3)定可使用状 可行性是否发
募集资金总额(1) 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2)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2)/(1) 态日期 生重大变化
合同研发生产组织(CDMO)
补充流动资金 18,407.74 8,822.27 18,914.77 102.75%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平台建设项目
合计 - 18,407.74 8,822.27 18,914.77 - - - - -
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
延期的议案》,为了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优化资金使用效率,
本着控制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的市场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需求及公司发展战略等因素,公司经慎重研究决定,终止实施“合
同研发生产组织(CDMO)平台建设项目”,并将该部分剩余的
募集资金及其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2024 年 5 月 17 日披露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注:上表中“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多于“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及理财收入所致。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______
黄晟 杨鑫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