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西安诺瓦星
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瓦星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诺瓦星云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24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284.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
为人民币 126.89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62,926.7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4]0011000070 号”《验资报告》。公司设立了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使用情况
根据《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按轻重
缓急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合 计 127,817.88 108,503.22
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超高清显示控制与视频处理
技术中心”、“营销网络及服务体系升级”已于 2024 年 11 月达到项目预计建设
目标,期满结项。除此以外,其他募投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周期,截至 2025 年
元(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在不影响
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短期内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充分保障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降
低财务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
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发挥公司资金的最大效益,充分保障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合理使用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拟使用不超过 6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
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
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三)现金管理品种
(1)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评估,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① 属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产品,不得为非保本型;
② 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③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2)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评估、筛选,选择
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中短期、较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不用于股票及其衍
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
资。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其中使用募集资
金投资的,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五)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不
涉及使用银行信贷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
常经营资金使用。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涉及关联
交易。本次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进行
投资决策,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机构、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
期限、谈判沟通合同或协议等;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
授权人士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和管理。
(十)关联交易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现金管理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投项目
建设及公司日常经营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公司资金
的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
化适时适量地开展现金管理,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的风
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内进行投资决策,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有效,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和管理。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
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
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
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构进行审计;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
过 1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
不超过 6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
次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
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及其转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进
行投资决策,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签署相关合同文
件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和管理。授权期限自本次年度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6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不
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
章页)
保荐代表人:
汪 兵 佟 牧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