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西安诺瓦星
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瓦星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对诺瓦星云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确认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事
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内容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概述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经审慎
评估,预计 2026 年度与西安智多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多晶”)
及其关联方、北京振远基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远基业”)、北京
国旭宏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旭宏业”)等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8,800.00 万元。2025 年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
交易总金额为 12,952.23 万元。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确认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
会表决结果为 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表决,关联董事袁胜春
先生、宗靖国先生、陈卫国先生就该议案回避表决。本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及确认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截至披露日 上年发
关联人 预计金额
易类别 内容 定价原则 已发生金额 生金额
向关联 智多晶及
产品采购 市场化协商定价 16,000.00 1,803.65 12,261.41
人采购 其关联方
原材料 振远基业 产品采购 市场化协商定价 800.00 - 22.56
等 小 计 16,800.00 1,803.65 12,283.97
智多晶及
产品销售 市场化协商定价 500.00 - 120.29
向关联 其关联方
人销售 国旭宏业 产品销售 市场化协商定价 1,200.00 17.77 533.28
产品、
振远基业 产品销售 市场化协商定价 300.00 - 0.93
商品等
小 计 2,000.00 17.77 654.50
(四)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 披露日
关联交 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 预计
关联人 额占同类 额与预计 期及索
易类别 内容 金额 金额
业务比例 金额差异 引
智多晶 见 公 司
产品采购 12,261.41 9,500.00 8.95% 29.07%
及其关联方 2025 年
振远基业 产品采购 22.56 1,000.00 0.80% -97.74% 4 月 18
德氪微电子 日 披 露
向关联 于 巨 潮
(深圳)有 产品采购 0.00 4,000.00 - -
人采购 资 讯 网
限公司
原材料 的 《 关
西安高新技
等 于 2025
术产业风险
服务采购 13.76 - 1.05% - 年 度 日
投资有限责
任公司 常 关 联
交 易 额
小计 12,297.73 14,500.00 -15.19%
度 预 计
向关联 智多晶
产品销售 120.29 500.00 0.03% -75.94% 的 公
人销售 及其关联方
告 》
产品、 国旭宏业 产品销售 533.28 1,200.00 0.15% -55.56% ( 公 告
商品等 振远基业 产品销售 0.93 300.00 0.00% -99.69% 编 号 :
小计 654.50 2,000.00 - -67.28%
实际关联交易发生额是根据市场需求及环境变化情况、公司业务规划
及具体执行情况等因素确定,故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的金额存在一定
公 司 董 事 会对 日 常 关 差异,该差异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公司 2025 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
联 交 易 实 际发 生 情 况 没有超出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度,与智多晶及其关联方交易额度超出审
与 预 计 存 在较 大 差 异 议部分主要由于在智多晶股份改制期间,达孜达成与智多晶于 2025 年
的说明 11 月签订放弃特殊权利协议,业务人员认为此时既没有实质也不存在
形式上关联关系,导致 2025 年 12 月未将公司与智多晶及其关联方发
生的交易纳入关联交易范围进行监控所致,该差异风险可控,对公司
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的实际金额受到市场需求情况、双方
公 司 独 立 董事 对 日 常 业务发展及实际需求、具体执行情况等因素的影响,实际发生金额与
关 联 交 易 实际 发 生 情 预计金额存在差异,该差异风险可控。公司 2025 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
况 与 预 计 存在 较 大 差 易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客观、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及价格操纵行
异的说明(如适用) 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不
利影响。
注 1:本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注 2:达孜达成即达孜达成天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袁胜春先生控制的曾对智多晶施加重大影响的主体。
二、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确认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
结果为 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表决,关联董事袁胜春先生、
宗靖国先生、陈卫国先生就该议案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确认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
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西安智多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西安智多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0131051596510X
注册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 72 号西安软件园零壹广场裙楼 DEF101
法定代表人 贾弘翊
注册资本 3,835.3201 万元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2 年 11 月 12 日
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
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
电子元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
经营范围 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服务;5G 通信技术服务;软件外包
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西安智多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度(未经审计)
总资产 49,232.69
净资产 34,733.98
营业收入 16,523.90
净利润 -8,585.15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袁胜春先生曾通过其所控制
的企业达孜达成对智多晶施加重大影响。在智多晶股份改制期间,达孜达成与
智多晶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签订补充协议,不再具有对智多晶施加重大影响的
权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6 条第(二)项之规
定,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关联法人及关联自然人认定规定情形之一的视
同上市公司的关联人。公司认定智多晶及其关联方为关联法人,公司与智多晶
及其关联方的关联关系于 2026 年 11 月 27 日终止。
智多晶及其关联方经营正常,根据其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公司认为
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北京振远基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北京振远基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736468749C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 15 号 3 层 310 室
法定代表人 陈卫国
注册资本 2,01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2002 年 2 月 26 日
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
训;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数据处理;计算
机维修;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
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通讯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
经营范围
类易制毒化学品)、五金、交电、建筑材料、体育用品、文化用品;机
械设备租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
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北京振远基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度(未经审计)
总资产 4,866.69
净资产 170.13
营业收入 2,050.43
净利润 29.18
振远基业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陈卫国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3 条第(三)项,公司认定其为
关联法人。
振远基业经营正常,根据其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公司认为其具备良
好的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北京国旭宏业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北京国旭宏业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3MA01JNUD18
注册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牛栏山镇腾仁路 11 号院 6 幢 1 至 5 层 101 内 4 层 405 室
法定代表人 陈莉
注册资本 2,10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2019 年 4 月 24 日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软件服务;软
件开发;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
行卡中心、PUE 值在 1.4 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机械设备租
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基
础软件服务;销售文化用品、体育用品(不含弩)、建筑材料(不含砂
经营范围 石及砂石制品)、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金属材料(不含电
石、铁合金)、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化工
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
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
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
营活动。)
北京国旭宏业科技有限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度(未经审计)
总资产 1,868.64
净资产 1,415.23
营业收入 1,036.46
净利润 87.96
国旭宏业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陈卫国先生配偶控制的企业,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3 条第(三)项,公司认定其
为关联法人。
国旭宏业经营正常,根据其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公司认为其具备良
好的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交易内容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内容主要为公司采购日常经营所需产品及销售产品等业务。
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条件确定交易金额,交易定
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均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在上述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范
围内与关联方签订相应协议或合同并进行交易。
五、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与确认均系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经营交易,有
利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开展。关联交易遵循自愿、等价、有偿、公平和诚信
的原则,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也
不存在利益侵占或利益输送行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业务发展
及日常经营的正常需求,是合理且必要的。公司相对于上述关联方在业务、人
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公司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其控制。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经
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的实际金额受到市场需
求情况、双方业务发展及实际需求、具体执行情况等因素的影响,实际发生金
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该差异风险可控。公司 2025 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
平、公正,交易价格客观、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及价格操纵行为,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
本次对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确认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
合公司日常生产发展的实际需要,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客观公平、平
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市场原则,不存在利益侵占或利益输送的行为,公司业务
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控制,此类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
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确认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全体独立董事一致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就
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关联交易遵循自愿、等价、有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独立
性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
对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确认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确认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
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汪 兵 佟 牧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