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鉴证报告
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230Z0310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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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TEL: 010-6600 1391 FAX: 010-6600 1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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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6]230Z0310 号
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华电子)董事会
编制的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亚华电子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亚华电子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
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
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亚华电子董
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亚华电子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
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
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
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
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亚华电子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亚华电子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
况。
(此页无正文,为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6]230Z0310 号募
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周文亮
中国注册会计师:
梁子见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金 陈
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山东亚华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458 号文《关于同意山东亚华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605.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2.6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84,923.00 万元,扣除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不含税金额合计人民币 6,669.23 万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8,253.78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到账,
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3] 230Z0121
号《验资报告》验证。扣除应付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 1,677.72 万元后,实际可使用的募
集资金总额 76,576.05 万元。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76,576.05
减: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 52,797.99
其中: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39,200.00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金额 4,718.05
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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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2,093.14
加: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47.00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25,918.20
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
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
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淄博高新支行”)、兴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淄博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
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淄博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以下简称“招
商银行淄博分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工商银行淄博高新支行开设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603001129200383436),在兴业银行淄博分行开设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账号:379010100100985805),在中国银行淄博分行直属下级机构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淄博高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账号:241648549268),在招商银行淄博分行直属下级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33900992710666)。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
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下简称“建设银行淄博高新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建设银行淄博高
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7050163884100002668)。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
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智慧医疗信息平台升级及产业化项目的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变更,由建设银行淄博高新支行更换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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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淄博高新支行”),并授权公司财
务部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变更相关事宜。
监 管 协 议 》, 在 农 业 银 行 淄 博 高 新 支 行 开 设 募 集 资 金 专 项 账 户 ( 账 号 :
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余额
工商银行淄博高新支行 1603001129200383436 4,349.11
兴业银行淄博分行 379010100100985805 —
中国银行淄博高新支行 241648549268 7,924.75
招商银行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533900992710666 5,666.06
农业银行淄博高新支行 15256101040068915 7,978.29
合计 25,918.20
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情况
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 2027
年 12 月 31 日。
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七、 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出具了《关于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核查意见》,专项核查意见认为,亚华电子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存放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及亚华电子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的相关规定,有
效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
用途以及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表:
单位: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总额 76,576.05 14,684.78
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52,797.99
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项目达到
是 否 已 变 募集资金 截 至 期 末 截至期末投资进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调整后投资 本 年 度 投 预 定 可 使 本 年 度 实 现 是 否 达 到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更项目(含 承诺投资 累 计 投 入 度 ( % ) (3) =
资金投向 总额(1) 入金额 用 状 态 日 的效益 预计效益 重大变化
部分变更)总额 金额(2) (2)/(1)
期
承诺投资项目
否 15,282.30 15,282.30 1,175.72 7,657.53 50.11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升级及产业化项目 月
月
月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1,884.66 31,884.66 1,284.78 12,597.99 39.51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否 44,691.39 44,691.39 13,400.00 40,200.00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76,576.05 76,576.05 14,684.78 52,797.99 68.95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在公司主营业务基础上,为满足市场需求,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特点确定的投资计划。项目主要
实施内容为进行课题研发、完善公司营销网络,从而提高公司的研发能力、扩大营销网络的覆盖范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面
对的市场环境和技术要求仍在快速变化,经过综合研判后,公司采取审慎投入策略以降低风险,通过阶段性投入以确保募投项目的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长期可行性。因此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与原计划投资进度存在一定差异。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目实际进展情况,2025 年 12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
(分具体项目) 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
情况下,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 202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保荐机构东
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12 月 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募投
项目延期的公告》等相关文件。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智慧医疗信息平台升级及产业化项目刚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并结项,
产能尚未完全释放,尚未实现收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均在建设过程中,尚未实现收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不适用
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获得的超募资金金额为 44,691.39 万元。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 13,400 万元人民币的超募募集资金进行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6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
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 13,400 万元人民币的超募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0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8)。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
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 13,400 万元人民币的超募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12 月 6 日披
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39,200 万元和偿还贷款 1,000 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不适用
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不适用
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2023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据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合计 5,112.09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3]230Z2509 号)。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置换资金 5,112.09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5,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
金(含超募)和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6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
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12 月 9 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2024 年 12 月 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 年 12 月 23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
现金管理情况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
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2 月 7 日披
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
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
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12 月 6 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
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报告期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益总金额为 533.96 万元,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尚未到期的情况。
智慧医疗信息平台升级及产业化项目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公司对其进行了结项。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总额 15,282.30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实际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657.53 万元,扣除计划支付但尚未支付的募集资金投入
金额 125.91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节余金额 7,852.38 万元(其中: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 7,498.87 万元,产生的利息及现金管理
收益 353.51 万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继续对募集资金专户内的节余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管理。相关尚未支付款项及最终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以实际支付结果及完成现金管理收益核算后的金额为准。
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结合项目实施规划
与实际建设进度,在保障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遵循合理、高效、节约原则,强化项目全过程监督与管控,有效控制项目建设成
本及费用,形成部分募集资金节余。同时,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相应的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25,918.20 万元,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不适用
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大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系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
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