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人”)作为风神轮胎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神股份”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
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
行了认真、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关于内部控制的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
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建立和实
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
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
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
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
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是 √否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
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
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
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
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是 □否
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
公司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筹资业务、对外投资
业务、资金管理、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无形资产管理、采购业务、生产活动、销
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全面预算、会计核算、财务报告、合同管理、担保业
务、关联交易控制、招标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反舞弊机制、内部监督。
费用管控、招标采购管理、存货管理、销售风险防控、工程项目等。
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是 √否
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企业会计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规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
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
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净利润总额的3%≤错报
财务报表错报 错报≥净利润总额的5% 错报<净利润总额的3%
<净利润总额的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公司控制环境无效;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
重大缺陷 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公司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公司审计委员会
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关键岗位人员舞弊;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
重要缺陷
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 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净利润总额的3%≤直接财产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净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净利润总额的5% 损失金额<净利润总额的5% 利润总额的3%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失误;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和补偿性控制;中高级管理
重大缺陷 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决策程序出现一般性失误;重要业务制度存在缺陷;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重要缺陷 内控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
情形。
一般缺陷 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一般缺陷。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在日常运行中,内部控制可能存在一般缺陷,由于公司内部控制已建立自我评价和
内部审计的双重监督机制,内控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采取纠正措施,使风险可控,对公
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五、会计师对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风
神股份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
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等会议文件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查阅
了公司董事会出具的《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会计师出
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内部控制的治理环境、内部控制的制度建立、内部控制的执
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出具的《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杜锡铭 张培洪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