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新材: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暂缓实施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5 05:4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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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暂缓实施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
作为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新材”、“公司”)2022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振华新材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重新论证并继续暂缓实施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1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5,849,395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6.60 元。新股发行
募集资金总额为 1,093,099,957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3,007,391 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090,092,566 元。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验字第 90043 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已与保荐机构、专户
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投入情况具体如下: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累
 序号       项目名称
                       额(万元)            计投入金额(万元)
      正极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义龙三期)
        合计                109,009.26                 9,009.26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同意对募集资金项目“正
极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义龙三期)”进行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具体详见公司
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公告》(2025-009)。决议通过后,公司
组织相关人员持续推进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重新论证工作。
  四、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继续暂缓实施的原因
  义龙三期项目系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募投项目。公司
年 2 月取得证监会同意的批复,并于 2024 年 1 月完成发行,本次融资的实施周
期较长。义龙三期项目系公司结合当时所处的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
际情况等因素而制定的扩产项目,一方面是公司为抓住新能源产业发展机遇,响
应国家发展战略规划;另一方面是充分利用公司的技术优势,为下一步公司各系
列三元正极材料以及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产业化提供产能保障,进而提升企业
核心竞争力。
  在“义龙三期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产品的下游应用场景的市场环境等与
论证时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受国内新能源汽车增速放缓、海外新能源汽车发展
远不及预期、磷酸铁锂抢占三元正极材料市场份额,正极材料行业扩产的新增产
能陆续投产带来供给端的增加等因素影响,正极材料企业整体出现产能阶段性过
剩、企业间竞争加剧、利润空间被压缩等情形。从现阶段看,因本项目的主要市
场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项目预期收益受到较大影响,项目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为谨慎应对下游市场供需变化,确保公司资源的合理配置,切实保护公司及
投资者的利益,公司经过审慎研究、重新论证后决定暂缓实施“义龙三期项目”。
  在项目重新论证期间,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深入分析产业形势,围绕宏观经
济波动、市场环境变化、战略发展布局、下游客户未来需求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较
为充分的调研,并与公司重要股东积极沟通,目前上述工作仍在开展中。为了更
好的使用募集资金支持公司发展,本着对公司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出于审慎考
虑,公司认为重新论证工作需要进一步全面系统、深入细致地开展,决定进行延
期并继续暂缓实施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五、暂缓实施项目的后续安排
  为保证后续决策的科学、严谨,公司将结合市场需求、建设必要性、项目预
计收益等情况决定后续是否继续实施“义龙三期项目”。如论证后公司决定不再
投资建设本项目,公司将会尽快寻找和论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且具有较强竞争力
和盈利能力的募投项目,并在履行必要决策和审批程序后实施项目建设。锂离子
电池正极材料和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依然是公司的重要发展方向,公司将针对客
户终端应用场景持续加强技术储备、新产品研发、市场布局与开拓力度,促进新
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固态电池、低空经济等产业高质量发展。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缓实施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暂缓实施,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宏观及行业环境及公司发展战略做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
新论证并继续暂缓实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七、决策程序情况
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延期并继续暂缓实施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义龙三期
项目重新论证延期并继续暂缓实施。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暂缓实施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暂缓
实施事项是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际推进情况及需要做出的决定,不存在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暂缓实施事项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暂缓实施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赵 龙     萧大成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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