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达
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实智能”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规则的要求,对达实智能 2025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证监许可[2022]2838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210,210,210 股,发行价
的批复》
格为人民币 3.3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699,999,999.30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月 22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承销和保荐费、律师费、
审 计 费 、法定信 息 披露 费等发 行费用共计 9,073,916.41 元, 本次募集资金 净额为
信验字[2023]第 0007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为 100.97 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6,604.97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11,859.90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
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
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
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
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深圳达实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
实物联网”)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软件园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日,公司、保荐机构、达实物联网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因“达实 AIoT 智能物联网管控平台与低碳节能等应用系统升级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新增项目实施主体,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达实物联网新开立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相关募集资金,并与公司、保荐人及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2024 年 10 月 17 日,公司、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达实物联网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
侨城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上述监管协议
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主体 项目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余额
轨道交通综合监控系统集 北京银行深圳前海支 200000252214001
成项目 行 13450944
深圳达实智能股 33819010010019
补充流动资金 兴业银行软件园支行 已销户
份有限公司 8251
达实 AIoT 智能物联网管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华 44250100000709
控平台与低碳节能等应用 侨城支行 002421
系统升级研发及产业化项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华 44250100000700
目 侨城支行 005962
深圳达实物联网
达实 C3-IoT 身份识别与管
技术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深圳南头支
控平台与智能终端产品研 15557188999998 1,774.37
行
发及产业化项目
合计 11,859.9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承诺投资 AIoT 智能物联网管控平台与低碳节能等应用系统升级研发及产业化
项目、轨道交通综合监控系统集成项目、C3-IoT 身份识别与管控平台与智能终端产品
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等 3 个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
实际投入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共计人民币 58,414.47 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
益情况详见附表 1:202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
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五、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
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勤信专字[2026]第 0998 号),其鉴证结论为:
“我们认为,达实智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已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规定编制,
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达实智能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专项核查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达实智能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
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
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胡安举 辜冰涛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 1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69,092.6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604.9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8,414.4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项目可行
是否已变 截 至 期 末 累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定 是 否 达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 本年度实 性是否发
更项目(含 计 投 入 金 额 进度(%) (3)可使用状态日 到 预 计
资金投向 投资总额 (1) 金额 现的效益 生重大变
部分变更) (2) =(2)/(1) 期 效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联网管控平台与低碳
否 19,000.00 19,000.00 3,087.63 12,878.67 67.78% 2025-12-31 3,692.41 是 否
节能等应用系统升级
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识别与管控平台与智
否 12,000.00 12,000.00 2,431.12 10,473.94 87.28% 2025-12-31 5,951.29 是 否
能终端产品研发及产
业化项目
否 18,000.00 18,000.00 1,086.22 14,887.19 82.71% 2024-12-31 3,530.82 是 否
系统集成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69,092.61 69,174.67 6,604.97 58,414.47 - - 13,174.52 - -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合计 - 69,092.61 69,174.67 6,604.97 58,414.47 - - 13,174.52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不适用
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不适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不适用
施地点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投资及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对达实 AIoT 智能物联网管控平台与低碳节能等应用系统升级研发及产
施方式调整情况
业化项目,新增项目实施主体达实物联网,公司已通过向达实物联网增资的方式划转募集资金 3,678.81 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 4,182.45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
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召开了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
现金管理情况 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于 2025 年 8 月 13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在确
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
超过 5000 万元(含 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的余额为 0 元,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累计收益 153.78 万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因募投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节余资金合计 11,859.90 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是,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根据项目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规划,并结合市场需求情况合理优化配置,在不影响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基于合理、有效、审慎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
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加强项目建设各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了成本,另外,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此外,节余资金包含了部分合同余款、质保金等,此部分款项支付周期较
长,尚未支付。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目前均存放于经批准的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中。
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2、基于公司平台产品运营需求,达实 C3-IoT 身份识别与管控平台与智能终端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中所涉“C3-IoT 身份认证管理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软件”更名为“C3-Plus 身份认证管理软件”,目前已完成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变更登记。
情况 3、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账户中产生的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已全部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按规定使用完毕,不涉及募集
资金用途变更,公司已于 2024 年 6 月 13 日完成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