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
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达
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实智能”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对达实智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证监许可[2022]2838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210,210,210 股,发行价
的批复》
格为人民币 3.3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699,999,999.30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月 22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承销和保荐费、律师费、
审 计 费 、法定信 息 披露 费等发 行费用共计 9,073,916.41 元, 本次募集资金 净额为
信验字[2023]第 0007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达实 AIoT 智能物联网管控平台与低碳节
能等应用系统升级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达实 C3-IoT 身份识别与管控平台与智能
终端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合计 69,092.61 69,174.67
注:公司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大于承诺投资金额,主要系增加的银行利息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
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管理,并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三、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拟结项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及使用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余
序号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额
达实 AIoT 智能物联网管控平台与
业化项目
达实 C3-IoT 身份识别与管控平台与
智能终端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合计 49,000.00 38,519.31 11,595.19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
根据项目规划,并结合市场需求情况合理优化配置,在不影响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完成的
前提下,基于合理、有效、审慎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环节费用的控制、
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了成本。
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
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
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此外,节余资金包含了部分合同余款、质保金等,此部分款项支付周期较长,尚未
支付。
综上,公司募集资金产生了部分的节余。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拟结项募投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其节余募集资金合计 11,595.19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理财收
益和银行存款利息,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在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毕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处理,募投项目
需支付的尾款、质保金等后续将全部由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保
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为了提升资
金使用效率与灵活性,降低管理成本,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以更好地支持主营业务发展及日常运营需求。该决策符合公司现阶段实际经
营需要,有助于提升财务结构的灵活性,增强应对市场变化的敏捷能力,并为未来战略
的动态调整提供有效资金支持。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募集
资金相关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公
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际进展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
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
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
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事项审议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的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通
过。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胡安举 辜冰涛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