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可转债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
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国泰”“公司”“上市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上市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可转债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181 号”《关于核准江苏
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的核准,公司获准
于 2021 年 7 月 7 日公开发行 45,574,186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
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455,741.86 万元,期限 6 年。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1)777 号”文同意,公司
泰转债”,债券代码“127040”。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455,741.8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且其已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出具《关于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127 号)对此予以确认。
二、本次拟延期的募投项目情况
(一)本次拟延期的募投项目
截至 2026 年 4 月 10 日,本次延期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拟投入募集 实际投入募 投资进度 调整前达到预计可 调整后达到预计
项目名称
类别 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 使用状态日期 可使用状态日期
公开发行 张家港纱线
可转换公 研发及智能 68,601.00 3,446.49 5.02 2026年12月31日 2029年12月31日
司债券 制造项目
(二)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说明
受市场变化影响,张家港纱线项目原有产品已无法满足客户需求,项目现
阶段处于搁置状态,预计难以在原定的2026年底前完成。为适应市场变化与客
户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投资建设染整项目,以实现对张家港纱
线项目的产线升级。目前,公司控股子公司已参与项目周边地块的招拍挂并成
功摘牌,并同步推进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但截至目前染整项目尚未取得环评
批复。公司将持续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推动该项目尽快启动,加快完成
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尽快推进项目建设。
(三)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调整计划完成时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规定,公司对上述募投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
为确保募集资金投入安全、有效,公司实行审慎投资策略,根据公司实际
经营情况、整体市场变化和客户需求,采用谨慎使用募集资金、逐步进行项目
布局的原则稳步推进项目实施,因此项目实际投资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后。综
合目前的情况,该项目的继续实施存在可行性。公司基于审慎原则,在不改变
募投项目的用途的情况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拟推迟至 2029 年 12
月 31 日。
本次对上述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
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
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相关审议流程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3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战略委员会认为:本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
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同意公司将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
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募投项目的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进行延期。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截至目前履行了必要的
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
会对项目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中信证券对江苏国泰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可转债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吴 浩 孙向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