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上市公司”或者“创
新新材”)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
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和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创新新材履
行了持续督导义务,审慎核查了上市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本次重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山东创新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2467 号),公司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数量为 332,594,235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51 元/股,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1,499,999,999.85 元,扣除本次发行发生的相关中介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本人民币 332,594,235.00 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1,149,447,808.64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8 月 14 日全部到账,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已于 2023 年 8 月 16 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
殊普通合伙)
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3CQAA1B0253)。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0.00 元,2025 年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一、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金额 408,906,358.49
二、2025 年 1 月 1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 237,234,852.90
其中:1.年产 80 万吨高强高韧铝合金材料项目(二期) 0.00
三、退回补充流动资金 230,000,000.00
四、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 1,625,315.36
五、退回未使用的信用证保证金及利息 6,062,213.33
六、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09,359,034.28
七、2025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0.00
八、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 0.00
九、差异 0.00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
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上市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重新制定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
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监管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已
于 2022 年 12 月 9 日经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于 2025 年
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上市公司、全
资子公司山东创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金属”)、全资孙公司云南
创新合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合金”)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
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上市公司、创新金属及创新合金(以下合称“甲方”)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
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以下简称“乙方”、“开户银行”)
及华泰联合证券(以下简称“丙方”)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协
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
差异。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
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公司间接控制的全资公司内蒙古创新新材料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内蒙新材”)作为募投项目“年产 120 万吨轻质高强铝合金材料
项目(二期)”的实施主体并增加“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霍林郭勒市工业园区 C
区”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同时增加配套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上市公司、内蒙新材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及华泰联合证券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
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拟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
的“年产 80 万吨高强高韧铝合金材料项目(二期)”予以结项,并将结项后剩余
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在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毕后办理相关募集
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已经划转完毕,
公司亦办理完成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拟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年产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在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毕后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的注销手续。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已经划转完毕,公司亦
办理完成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具体如下表所示:
专户银行 专户账号 状态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010900036310808 已注销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531903293510608 已注销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 0200302419100016511 已注销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 91030078801800001825 已注销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 110958194810008 已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 1《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公司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具体如下: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
将不超过 4.7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 8 月 31 日。2024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将用于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2.4 亿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见公
司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
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2025 年 7 月 25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2.3 亿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见公司
于 2025 年 7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四)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拟将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中的“年产 80 万吨高强高韧铝合金材料项目(二期)”
(以下简称“拟
结项的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结项后剩余募集资金 19,743.22 万元(截至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续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2025 年 3 月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
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拟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中的“年产 120 万吨轻质高强铝合金材料项目(二期)”予以结项,并将结项
后剩余募集资金 21,070.19 万元(截至 2025 年 8 月 15 日金额,实际金额以资金
转出当日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续将用于公司日
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在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毕后,公司将办理相关募集资金
专户的注销手续。本事项已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经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
七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
不超过 12 个月(含)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
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额度在董事会授权期限内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 2.7 亿元(含)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根据募
投项目需要及时赎回、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
额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收益凭证等),额度在董事会授权期限内滚动使
用。
报告期内,公司合计使用 2.7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单日持有最
高额度为 0.8 亿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均已到期。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
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
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鉴证结论
信永中和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26CQAA2B0059)。报告认为:创新新材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
实反映了创新新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
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和存放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的情形。本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截至报告期末
项目达到预定
募集资金计划投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 累计投入进度
项目名称 本年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 节余金额
资总额(1) 入募集资金总额(2) (%)(3)=
期
(2)/(1)
年产 80 万吨高强高韧铝
合金材料项目(二期)
年产 120 万吨轻质高强
铝合金材料项目(二 78,985.96 22,565.14 58,347.816 73.87 2025 年 8 月 21,070.19
期)
合计 148,098.68 22,565.14 108,063.26 / / 40,813.41
注 1:2023 年 9 月 22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的议案》 ,随着国家“碳达标、
碳中和”的目标要求以及市场对再生铝回收利用的要求,同时为满足工厂智能化、数字化改革需求,致力于打造智能化、数字化、绿色低碳工厂,同意公
司对募投项目“年产 80 万吨高强高韧铝合金材料项目(二期)”和“年产 120 万吨轻质高强铝合金材料项目(二期)”的部分设备进行调整。公司监事会、
独立董事及独立财务顾问已发表明确意见。
注 2:2023 年 9 月 22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当前募集资金
投入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公司募投项目预计投产时间进行调整,公司监事会、独立
董事及独立财务顾问已发表明确意见。 “年产 80 万吨高强高韧铝合金材料项目(二期)”预计投产时间由 2023 年 7 月调整为 2024 年 12 月;“年产 120 万
吨轻质高强铝合金材料项目(二期)”预计投产时间由 2023 年 7 月调整为 2025 年 8 月。
注 3: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及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拟将公司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年产 80 万吨高强高韧铝合金材料项目(二期)”(以下简称“拟结项的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结项后剩余募集资金 19,743.22 万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24 日金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续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
展。
注 4: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拟将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年产 120 万吨轻质高强铝合金材料项目(二期)”予以结项,并将结项后剩余募集资金 21,070.19 万元(截至 2025 年 8 月 15 日金
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续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注 5:“年产 120 万吨轻质高强铝合金材料项目(二期)”本年投入金额为本年实际使用的资金 23,723.49 万元扣除退回未使用的保证金及利息 1,158.35 万
元(其中 2024 年退回 553.13 万元,2025 年退回 606.22 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