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二○二五年度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5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一、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8
关于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ZA12114号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正丹股份”)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正丹股份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
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
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
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
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
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
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鉴证报告 第1页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
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正丹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
理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
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
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正丹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
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正丹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
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正丹股份为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
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鉴证报告 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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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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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
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06 号)核准,公司于 2017 年 4 月首
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200 万股,发行价格 10.73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7,256.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7,374.09 万元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 69,881.91 万元。
上述资金已于 2017 年 4 月 12 日全部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验证,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2522 号”
《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39 号)核准,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 32,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2,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688.68 万元(不含
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1,311.32 万元。
上述资金已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全部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验证,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0750 号”
《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61,797.41 万元,其中:
以前年度实际使用 59,776.39 万元,本年度实际使用 2,021.02 万元,本期募投
项目结项结转节余募集资金 5,357.4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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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明细如下:
明细 金额(元)
减:2025 年度使用金额 20,210,204.56
减:购买理财本金 200,000,000.00
减:补充流动资金 53,574,211.92
加: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银行手续费 165,397.84
加:理财产品收益 860,124.05
加:赎回理财本金 200,000,000.00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27,953.51 万元,其中:
以前年度实际使用 24,553.21 万元,本年度实际使用 3,400.30 万元,期末尚未
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4,341.26 万元。
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明细如下:
明细 金额(元)
减:2025 年度使用金额 34,003,000.36
减:购买理财本金 185,000,000.00
加: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银行手续费 166,660.56
加:理财产品收益 692,066.37
加:赎回理财本金 185,000,000.00
期末可使用募集资金结存明细如下:
明细 金额(元)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43,412,638.20
加:理财账户利息余额 1,743.90
可使用募集资金结存 43,414,382.10
专项报告 第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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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
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江苏正丹化学工
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和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经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17 年 4 月,公司和保荐机构中国国
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镇江新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镇江大港支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支行签署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荐协议,聘请中信证券担任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同时与中
金公司签署终止保荐工作的协议,中金公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
证券承接,中金公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2020 年 8 月,公司与保
荐机构中信证券及开户银行分别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
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签署保荐协议,因聘请中金公司担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原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金公司承接。2024 年 11 月,
公司与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大港支行重新签署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
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支行开立的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为 8110501012700845858)、在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
、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支行募集资金
专户(账号:32050175883600000186)以及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大
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70390188000127430)已办理完毕注销手
专项报告 第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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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并公告,至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全部募集资金账户均已注销,账户对应
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报告期内,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经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 年 4 月,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
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支行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
分行就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
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项账户(银行账号为 8110501013001712203)已办理完成注销手续并公告,该
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原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
由中金公司承接。2024 年 11 月,公司与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及江苏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镇江分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
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为增加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收益,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内的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为此公司先后开设了 4 个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用于募
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结算,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4 月 10 日、2018 年 10 月
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
号 2018-010、2018-073)、
《关于开立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及使用闲置募集资
(公告编号 2020-056、2021-022)。
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支行开立的
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银行账户:8110501012100845856)和在中国民生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大港支行开立的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银行账户:
报告期内,上述账户专用于部分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未用于存放
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专项报告 第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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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元) 存储方式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正丹化学工
镇江分行 业股份有限公司
合 计: 43,412,638.20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元) 存储方式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江苏正丹化学工
公司镇江新区 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江苏正丹化学工
公司镇江新区支行 业股份有限公司
合 计: -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1-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使用 3,400.30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1-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专项报告 第 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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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并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 1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
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用暂时闲置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产生理财收益 86.01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证券公司理
财产品,期间产生了少量活期利息,因结息时间与理财产品赎回时间不同步,
未随本金和理财收益一同转回募集资金专户。鉴于报告期内首次公开发行募
集资金项目已结项,且已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部分利息 0.15
万元已于 2026 年 3 月 10 日转入补流账户。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用暂时闲置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理财收益 69.21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购买证券公司理财产品,期间产生了少量活期利息,因结息时间与理财产品
赎回时间不同步,未随本金和理财收益一同转回募集资金专户。该部分利息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 0.00 元。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中的“1.5 万吨/年高分子特种树脂单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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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产品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报告期内,
公司已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5,357.42 万元(含理财收益、
利息收入及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并已办理完成江苏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大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70390188000127430)的
注销手续,该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该事项已及
时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本公司不存在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
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除经批准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按照募投
项目计划实施专户管理。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经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在原募投项目“3 万吨/年
偏苯三酸三辛酯项目”的基础上,以自有资金追加投资,扩大建设规模,增
加产品品种和生产能力,项目名称变更为“10 万吨/年环保型特种增塑剂系列
产品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不变,不增加占地面积,同时原募投项
目已投入的募集资金继续有效,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投入变更后的募
投项目,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终止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投入“2 万吨/年乙烯基甲苯项目”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反应尾气综合利用制氮项目”。经公司 2024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终止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拟投入“反应尾气综合利用制氮项目”的计划,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1.5
专项报告 第 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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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吨/年高分子特种树脂单体系列产品项目”,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2《变
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二) 未达到计划进度及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及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化的情况。
(三) 改变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
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
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专项报告 第 8页
附表 1-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编制单位: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总额 69,881.91 2,021.02
总额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5,610.11 61,797.41
总额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2.34%
是否已改变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是否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含部分改变)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1) 入金额 投入金额(2) (3)=(2)/(1)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是 55,117.95 56,985.89 - 48,236.57 84.65 - - - -
学品的产业链
(1)10 万吨/年碳九芳烃高效萃取精 不适用
否 13,651.95 13,651.95 - 11,379.79 83.36 2020 年 12 月 不适用 否
馏分离项目 (注 1)
(2)4 万吨/年偏苯三酸酐项目 否 22,260.59 22,260.59 - 22,819.00 102.51(注 5) 2020 年 12 月 22,033.41 是 否
(3)10 万吨/年环保型特种增塑剂系
是 7,671.25 7,671.25 - 7,777.00 101.38(注 6) 2019 年 12 月 24,764.06 是 否
列产品项目
(4)2 万吨/年乙烯基甲苯项目 是 11,534.16 5,463.24 - 5,463.24 100.00 已终止(注 2)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对照表 第 1页
(5)1.5 万吨/年高分子特种树脂单体 不适用
是 - 7,938.86 2,021.02 2,818.56 35.50 2025 年 11 月 165.47 否
系列产品项目 (注 3)
不适用
(注 4)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69,881.91 71,749.85 2,021.02 61,797.41 86.13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合计 69,881.91 71,749.85 2,021.02 61,797.41 86.13 - - - -
注 1:“10 万吨/年碳九芳烃高效萃取精馏分离项目”是为碳九芳烃综合利用生产特种精细化学品的产业链的其他项目提供原料支持,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注 2:因乙烯基甲苯产品受外部市场环境变化的影响,国内外市场需求增长速度不及预期,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经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终止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2 万吨/年乙烯基甲苯项目”。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经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剩余募
原因(分具体项目) 集资金投入“1.5 万吨/年高分子特种树脂单体系列产品项目”。
注 3:“1.5 万吨/年高分子特种树脂单体系列产品项目”已于 2025 年 10 月底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由江苏省应急管理厅换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进入正式
生产阶段。目前为项目投产首年,尚未完全达产,故暂未达到预计效益。
注 4:“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为研发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对照表 第 2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不适用
况
本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理财收益 86.01 万元。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 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中的“1.5 万吨/年高分子特种树脂单体系列产品项目”予以结项,
原因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5,357.42 万元(含理财收益、利息收入及尚未支付的合
同尾款)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并已办理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
其他情况 情形。
注 5: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4 万吨/年偏苯三酸酐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2,819.00 万元,均为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进度为 102.51%。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投入金额包含了以募集资金累计活期利息收入、投资理财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支出后的净额投入部分。
注 6: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10 万吨/年环保型特种增塑剂系列产品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7,777.00 万元,均为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进度为
对照表 第 3页
附表 1-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编制单位: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总额 31,311.32 3,400.30
总额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27,953.51
总额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已改变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是否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含部分改变)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1) 入金额 投入金额(2) (3)=(2)/(1)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1,311.32 31,311.32 3,400.30 27,953.51 89.28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合计 31,311.32 31,311.32 3,400.30 27,953.51 89.28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注 1:“1 万吨/年均四甲苯项目”于 2022 年 12 月完成安全生产竣工验收后,受市场因素影响产销量较低,为提高设备利用率,公司于 2024 年第二季度启动
原因(分具体项目) 了均四甲苯装置技改项目,以增加产品品种,并为 1.5 万吨/年高分子特种树脂单体系列产品项目提供原料配套,截至报告期末尚处于技改状态,故暂未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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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收益。
注 2:“反应尾气综合利用制氮项目”已于 2025 年 12 月进入试生产阶段,尚待竣工验收。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不适用
况
本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理财收益 69.21 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
不适用
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除经批准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按照募投项目计划实施专户管理。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
其他情况 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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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2: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单位: 人民币万元
对应的原承诺项 改变后项目拟投入 本年度实际 截至期末实际累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
改变后的项目
目 募集资金总额(1) 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2) (%)(3)=(2)/(1) 使用状态日期 的效益 计效益 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剂系列产品项目 酸三辛酯项目
脂单体系列产品项目 甲苯项目
合计 15,610.11 2,021.02 10,595.56 67.88
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1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自有
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在原募投项目“3 万吨/年偏苯三酸三辛酯项目”的基础上,以自有资金追加投资,扩大建设规模,增加产品
品种和生产能力,项目名称变更为“10 万吨/年环保型特种增塑剂系列产品项目”,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不变,不增加占地面积,同
时原募投项目已投入的募集资金继续有效,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投入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12 日在
改变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上述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于 2018 年 9 月 28 日经公
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2 万吨/年乙烯基甲苯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反应尾气综合利用制氮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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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的《关于变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公告》。上述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于 2023 年 6 月 8 日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
途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入“反应尾气综合利用制氮项目”的计划,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1.5
万吨/年高分子特种树脂单体系列产品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上述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经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注 1:“1.5 万吨/年高分子特种树脂单体系列产品项目”已于 2025 年 10 月底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由江苏省应急管理厅换发的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安全生产许可证,进入正式生产阶段。目前为项目投产首年,尚未完全达产,故暂未达到预计效益。
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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