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诺华: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5 05:40:49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联证券”、“保荐机构”)为宁波美诺
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美诺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定,对美诺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
下:
     一、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及履行的审议程序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包括
子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流动性好且保本的投资产品,在授权期限内,上述额度
可循环滚动使用,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实施,授权期限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资金来源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77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520 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520,000,000.0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 不 含 税 ) 7,302,370.33 元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028 号)。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投资产品范围
  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购买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好且
保本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
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单个产品
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
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授权期限范围内,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行使决策权,权限包
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产品发行主体、确定金额、选择投资产品、签署相关合同
或协议等,具体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充分做好相关信息披露
工作。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将确保与投资产品的相关主体如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品种均属于保本型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
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投资风险,拟
采取的措施如下:
产品发行主体需提供保本承诺。公司经营管理层将跟踪闲置募集资金所投资产品
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等,如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
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闲置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
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包括子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
人民币 12,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流动性好
且保本的投资产品,在授权期限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并由公司财务部
门负责实施,授权期限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上述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待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
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
回报。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美诺华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
 (本页无正文,为《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志宏               冯志伟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美诺华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