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关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的专项审核报告
中国·北京
BEIJING CHINA
目 录
一、专项审核报告 1-2
二、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3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关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审亚太审字【2026】004005 号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利信
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
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
基础上,审核了后附的《飞利信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一、 管理层的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规定,飞利信公司管理层在年度报告中披露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及扣除
后的营业收入金额,编制和对外报送、披露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飞利信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事项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
则要求我们遵守执业道德守则,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事项是
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会计资料与文件、检查会计记录以及重
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提出审核结论提供
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
况表》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披露,如实反映了飞利信公司营业收入扣除事项情况。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审核报告仅供飞利信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使
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附表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表
本年度 具体扣除情 上年度 具体扣除情
项目
(万元) 况 (万元) 况
营业收入金额 34,796.89 58,497.95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1,266.91 1,848.81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3.64% 3.16%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 屋租赁收 屋租赁收
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 入、服务 入、服务费
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费收入等 收入等
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
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
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
租赁业务除外。
的收入。
的收入。
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1,266.91 1,848.81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
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33,529.98 56,649.14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