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日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5 05:3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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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东方日升新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日升”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对东方日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
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2161 号)同意,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8,138,957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0.15
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99,999,983.55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
税)人民币 31,464,281.9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68,535,701.62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
大华验字〔2023〕000038 号《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公司对
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含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
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
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计划,并结合公司实际的募集资金净额,经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调整,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号
    高效太阳能组件项目
             合计                 920,404.02       496,853.57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建设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在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闲置募集资
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
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结合实际募投
项目建设进度以及经营情况,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评估,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现金管
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保本
型理财产品或收益凭证等。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
等高风险投资。上述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
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开立或注销产
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评估,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现金管
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保本
型理财产品、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或收益凭证、固定收益信托理财产品等。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
币 30,0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总裁及公司董事长/总
裁转授权公司财务相关负责人在规定额度、期限范围内进行投资决策,包括但不
限于:选择合适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谈判沟
通合同或协议等。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裁审
批现金管理业务方案及业务相关合同,并同意董事长/总裁在前述授权范围内转
授权公司财务相关负责人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该授权自公
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
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
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现金管理操
作。
作,监管风险控制,有效控制现金管理的风险。
  五、对于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
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
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
有资金进行适当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
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六、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且不影
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
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裁审批现
金管理业务方案及业务相关合同,并同意董事长/总裁在前述授权范围内转授权
公司财务相关负责人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的
要求。
实施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公司资金
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张世举          陈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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