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关于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的专项审核报告
中国·北京
BEIJING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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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关于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中审亚太审字(2026)002402 号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珈伟新能”)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
上,审核了后附的《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一、 管理层的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珈伟新能管理层在年
度报告中披露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编制和对外报送、披
露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
珈伟新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事项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
则要求我们遵守执业道德守则,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事项是
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会计资料与文件、检查会计记录以及重
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提出审核结论提供
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披露,如实反映了珈伟新能
公司营业收入扣除事项情况。
四、其他说明事项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本审核报告仅供珈伟新能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
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徐志强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沈代立
中国·北京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附表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项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上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 630,785,323.98 489,885,997.93
房租、原材料 房租、原材料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33,969,906.02 19,538,369.78
销售 销售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
营业收入的比重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
房租、原材料 房租、原材料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 33,969,906.02 19,538,369.78
销售 销售
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
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
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
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
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
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
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
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
资租赁业务除外。
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 房租、原材料 房租、原材料
计 销售 销售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
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
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
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
的虚假收入等。
生的收入。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项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上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
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涉及的收入。
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
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596,815,417.96 470,347,628.15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