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书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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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兴华内控审计字(2026)第 590013 号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
审计了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车检测”)2025 年 12 月 31 日
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安车检测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评
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安车检测董事
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
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
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
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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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五、1、子公司
涉诉事项进展”所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临沂正直及其下属公司,与临沂市东佳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临沂市东佳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临沂市鼎佳贸易有限公司存在
租赁合同纠纷。该案一审已判令支持出租方解除案涉《租赁合同》并收回租赁土地
及房产,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二审尚未审结。针对上述情形,
本公司管理层已制定专项应对方案,对应的损失及费用已在本年度财务报表中计
提。”我们提醒报告使用者注意相关风险。需要指出的是,我们并不对安车检测的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意见或提供保证。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发表的审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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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书》(中
兴华内控审计字(2026)第 590013 号)之签字盖章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叶庚波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余金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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