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
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莱特”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保
荐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宝莱特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73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于2022年1月17日向18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28,049,313.53元。
截至2022年1月25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2]00005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134,406,919.47元。2025年度募
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截止日余额(元)
一、募集资金净额 528,049,313.53
加: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30,695,373.19
加:暂时闲置资金投资实现的收益 -
减:对募投项目累计投入 424,950,974.80
其中: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23,982,070.24
二、募集资金应有余额 133,793,711.92
三、募集资金实际余额 134,406,919.47
其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26,171,543.38
现金管理余额 108,235,376.09
四、差异(三-二) 613,207.55
注: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应有余额与募集资金实际余额差异 613,207.55
元,系部分发行费用使用自有资金支付,未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制定了《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
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
用。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2月15日,公司与财通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珠海信息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财通证券、珠
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6
月30日,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宝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与财通证券、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信息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1
月19日,公司、公司之控股子公司苏州君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与财通证券、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信息港支行签署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三
方监管协议》;2023年10月30日,公司与财通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
信息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募
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和监管。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
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
金专户资料。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珠海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珠海信息港支行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珠海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珠海信息港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珠海信息港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珠海信息港支行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珠海分行
合计 530,576,411.08 134,406,919.47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
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宝莱特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净额 528,049,313.5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3,982,070.2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10,000,0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24,950,974.8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0.83%
是否已变 项目达到预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调整后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投资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可行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 更项目(含 本年度投入金额 定可使用状
总额 (1) 入金额(2) 进度(%)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化
部分变更) 态日期
承诺投资项目
否 245,000,000.00 355,000,000.00 118,624,594.66 262,047,746.94 73.82% 2026/6/30 — — 否
发中心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528,049,313.53 528,049,313.53 123,982,070.24 424,950,974.80 —
合计 — 528,049,313.53 528,049,313.53 123,982,070.24 424,950,974.80 — — — — —
“宝莱特血液净化产业基地及研发中心项目”珠海基地建设已基本竣工,并于 2024 年 10 月底完成办公场所的搬迁
工作,目前净化车间即将竣工,待净化车间完工后将进行设备的进场安装调试。因透析器生产线的购置和安装需要
逐步进行,苏州君康纺丝线部分设备的交期较长,该项目预计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完成。综上,将“宝莱特血液净化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产业基地及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营销展示中心及物流配送建设项目”由深圳宝原实施,2022 年以来受外部环境影响投入进度较为缓慢;在实际建
设过程期间,因深圳宝原对物流配送中心整体设计规划方案作了一些调整,导致该项目整体建设进度放缓。综上,
将“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对“宝莱特血液净化产业基地及研发中心项目”的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作出适当调
整。(一)调整投资总额和内部投资结构:公司拟将宝莱特血液净化产业基地及研发中心项目投资总额调整为 57,277.52 万元,增加 13,387.50
万元,其中“血液净化产业基地项目”投资总额调整为 51,877.52 万元,增加 12,787.50 万元,“血液净化研发中心项目”投资总额调整为 5,400
万元,增加 600.00 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保持 24,500 万元不变,项目建设资金不足部分,公司将根据需要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入。(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调整血液净化产业基地项目部分透析器生产线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1、部分透析器生产线实施主体调整:实施主体由本公司调整为本公司之
控股子公司苏州君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君康”)。2、实施地址相应调整:由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金鼎片区金永一路西侧、金丰
二路南侧(宝莱特血液净化产业基地)调整为江苏省苏州高新区科技城五台山路 28 号。根据宝莱特血液净化产业基地项目投资规划,原计划透析
器生产线产能为透析器 2,000 万支,现将透析器生产线 1,200 万支透析器产能转移至苏州君康现有厂房实施,余下 800 万支透析器生产线产能仍
放置于宝莱特血液净化产业基地。本项目的计划投资总额为 7,000 万元,其中拟以募集资金投入 7,000 万元,全部用于购买透析器生产线及其他
辅助设备,拟通过本公司向苏州君康提供借款的形式实施。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
了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的事项无异议。
于募投项目延期、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宝莱特血
液净化产业基地及研发中心项目”及“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延期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对“宝莱特
血液净化产业基地及研发中心项目”和“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内部投资金额作出适当调整;调整“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
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宝莱特血液净化产业基地及研发中心项目”中透析器生产线(含苏州君康实施部分)的建设实施方式,由成套购置变
更为成套购置或购买设备后进行组装。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对公司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事项无异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内部投资结构、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内容等事项的议案》,同意调整“宝莱特血液净化产业基地及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对“宝莱特血液净化产业基地及研发中心项目”的内部投资内容作出适当调整。此次调整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
本情况、募集资金投入总额。原由苏州君康实施的募投项目增加原材料生产设备(纺丝线及配套设备)投入,投资总额由 7,000 万元调增至 15,000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由 7,000 万元调增至 11,500 万元;募集资金增加部分通过宝莱特向苏州君康提供借款的形式实施。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内部投资结构、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内容等
事项无异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司正常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截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34,406,919.47 元,其中使用闲暂时置募集资金 108,235,376.09 元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
募投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5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宝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营销展示中心及物流配送建设项目”。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
表了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苏州君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君康” )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
投项目,最高借款额度为 7,000 万元。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对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苏州君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最高借款额度为
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同意“宝莱特血液净化产业基地及研发中心项目”及“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延期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调整“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期末投资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 本年度实际投入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进度(%) 性是否发生重大变
集资金总额(1) 金额 入金额(2) 使用状态日期 的效益 计效益
(3)=(2)/(1) 化
地及研发中心项目 地及研发中心项目
项目 项目
合计 — 390,000,000.00 123,982,070.24 285,897,285.31 — — — — —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对“宝莱特血液净化产业基地及研发中心项目”的投资总额
及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作出适当调整。(一)调整投资总额和内部投资结构:公司拟将宝莱特血液净化产业基地及研发中心项目投资总额调整为 57,277.52 万元,增加 13,387.50
万元,其中“血液净化产业基地项目”投资总额调整为 51,877.52 万元,增加 12,787.50 万元,“血液净化研发中心项目”投资总额调整为 5,400 万元,增加 600.00 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总
额保持 24,500 万元不变,项目建设资金不足部分,公司将根据需要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入。(二)调整血液净化产业基地项目部分透析器生产线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1、部分透析器
生产线实施主体调整:实施主体由本公司调整为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苏州君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君康”)。2、实施地址相应调整:由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金鼎片区金永一路
西侧、金丰二路南侧(宝莱特血液净化产业基地)调整为江苏省苏州高新区科技城五台山路 28 号。根据宝莱特血液净化产业基地项目投资规划,原计划透析器生产线产能为透析器 2,000 万支,
现将透析器生产线 1,200 万支透析器产能转移至苏州君康现有厂房实施,余下 800 万支透析器生产线产能仍放置于宝莱特血液净化产业基地。本项目的计划投资总额为 7,000 万元,其中拟以募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
集资金投入 7,000 万元,全部用于购买透析器生产线及其他辅助设备,拟通过本公司向苏州君康提供借款的形式实施。
息披露情况说明
金投入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宝莱特血液净化产业基地及研发中心项目”及“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延期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对“宝莱特血液净化产业基地及研发中心项目”和“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内部投资金额作出适当调整;调整“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
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宝莱特血液净化产业基地及研发中心项目”中透析器生产线(含苏州君康实施部分)的建设实施方式,由成套购置变更为成套购置或购买设备后进行组装。
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对“宝莱特血液净化产业基地及研发中心项目”的内部投资内容作出适当调整。
莱特血液净化产业基地及研发中心项目”及“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延期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调整“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宝莱特血液净化产业基地及研发中心项目”珠海基地建设已基本竣工,并于 2024 年 10 月底完成办公场所的搬迁工作,目前净化车间即将竣工,待净化车间完工后将进行设备的进场安装调试。
因透析器生产线的购置和安装需要逐步进行,苏州君康纺丝线部分设备的交期较长,该项目预计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完成。综上,将“宝莱特血液净化产业基地及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
状态的时间调整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益的情况和原因
“营销展示中心及物流配送建设项目”由深圳宝原实施,2022 年以来受外部环境影响投入进度较为缓慢;在实际建设过程期间,因深圳宝原对物流配送中心整体设计规划方案作了一些调整,
导致该项目整体建设进度放缓。综上,将“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
不适用
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本页无正文,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胡凤兴 王 康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