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环宇: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5 05:3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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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
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证券”或“保荐机
构”)作为湖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环宇”或“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
年度(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就现场
检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肖维平、徐行刚
  (三)现场检查人员
  肖维平、徐行刚、张哲
  (四)现场检查时间
  (五)现场检查内容
  现场检查人员对本持续督导期内发行人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信息披露
情况、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经营状况等方面
进行了现场检查,具体检查内容详见本报告“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六)现场检查手段
    本次现场检查的手段主要包括资料查阅、访谈、现场查看等,具体检查手段
详见“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最新章程、内部控制制度,查阅并收集了公司股东
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会议通知、决议和会议记录等资料,
核对公司相关公告,与管理层访谈沟通,并查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文件。
    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
完备、合规,相关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有关
规定的要求履行责任,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公告及备查文件,查阅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和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查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并对管理层进行访谈。
    经查阅前述文件,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已依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并予以执行。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

    现场检查人员取得了公司银行存款明细账,查阅公司年度报告,了解公司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明细及相关内部审议文件、信息披
露文件,对管理层进行了访谈。
    经检查,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独立性
良好,保荐机构未发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涉嫌占用上市公司资
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查阅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现场打印了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核对了募集资金使用明细账,
抽查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合同、凭证等资料,查阅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文件和
决策程序文件;实地查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场,了解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使用
进度,访谈公司管理层。
  经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
予以执行,募集资金使用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基于前述检
查未发现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章程及关于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的
内部制度;取得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的明细,查阅了决策程序
和信息披露材料;对管理层进行了访谈,了解关联交易等事项的定价公允性和必
要性;取得公司及主要子公司的征信报告,复核对外担保情况。
  基于前述检查,本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未在前述文件中发现公司存在关
联交易、对外担保和重大对外投资等方面的违规情形。
  (六)经营状况
  现场检查人员实地查看了经营场所,查阅了公司财务报告,从公开信息查阅
同行业上市公司经营情况,了解行业及市场情况。对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公司
经营状况。
  经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经营正常。
  (七)保荐机构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建议公司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合规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有序推进
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施,确保募投项目完成并实现预期收益。
  四、是否存在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基于前述检查工作,保荐机构未发现公司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
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本次现场检查中,公司配合提供了前述检查材料,配合完成了本报告所述访
谈、实地查看等其他检查事项。其他相关中介配合情况良好。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经过现场检查,财信证券认为:航天环宇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
独立性和关联方往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重大对外投
资等方面不存在违反《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事项,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经营正常、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肖维平           徐行刚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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