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确认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并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南京莱斯信
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斯信息”、“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人,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莱斯信息确认
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2025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并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
过此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认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周
菲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此议案。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本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本年年初
占同 本次预计金
至 3 月 31 占 同
类业 额与上年实
关联交 本次预计 日与关联 上年实际 类 业
关联人 务比 际发生金额
易类别 金额 人累计已 发生金额 务 比
例 差异较大的
发生的交 例(%)
(%) 原因
易金额
中国电子
科技集团
根据本年采
向关联 有限公司 20,000.00 21.03 841.62 2,776.55 2.92
购需求预计
人采购 其他所属
商品、 单位
接受劳 数字金华
根据本年采
务 技术运营 4,000.00 4.21 0.00 387.18 0.41
购需求预计
有限公司
小计 24,000.00 25.24 841.62 3,163.73 3.33
中国电子
科技集团
根据本年销
向关联 有限公司 25,000.00 19.63 59.62 6,502.46 5.11
售情况预计
人出售 其他所属
商品、 单位
提供劳 数字金华
根据本年销
务 技术运营 10,000.00 7.85 0.00 424.53 0.33
售情况预计
有限公司
小计 35,000.00 27.48 59.62 6,926.99 5.44
在关联 中国电子
根据业务发
人的财 科技财务 80,000.00 103.25 21,788.87 47,970.78 61.91
展需求预计
务公司 有限公司
存款余
小计 80,000.00 103.25 21,788.87 47,970.78 61.91
额
中国电子
作为承 科技集团
租方的 有限公司 300.00 60.78 46.22 107.79 21.84
关联租 其他所属
赁 单位
小计 300.00 60.78 46.22 107.79 21.84
中国电子
作为出 科技集团
租方的 有限公司 400.00 113.74 65.28 265.40 75.47
关联租 其他所属
赁 单位
小计 400.00 113.74 65.28 265.40 75.47
中国电子
科技集团
根据业务发
其他关 有限公司 1,000.00 82.37 0.00 313.76 25.84
展需求预计
联交易 其他所属
单位
小计 1,000.00 82.37 0.00 313.76 25.84
合计 140,700.00 22,801.61 58,748.45
注:1、“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同类业务的发生额。
位进行代收代付。
(三)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预计金额与
关联交易 2025 年度预 实际发生金
关联人 发生关联交易 2025 年度
类别 计金额 额差异较大
金额 发生金额
的原因
中国电子科技集
根据实际采
向关联人 团有限公司其他 20,000.00 2,776.55 0.00
购需求调整
采 购 商 所属单位
品、接受 数字金华技术运 根据实际采
劳务 营有限公司 购需求调整
小计 24,000.00 3,163.73 0.00
中国电子科技集
根据实际销
向关联人 团有限公司其他 25,000.00 6,502.46 0.00
售情况调整
出 售 商 所属单位
品、提供 根据实际销
数字金华 10,000.00 424.53 0.00
劳务 售情况调整
小计 35,000.00 6,926.99 0.00
在关联人 根据公司资
中国电子科技财
的财务公 40,000.00 47,970.78 7,970.78 金情况和使
务有限公司
司存款余 用计划调整
额 小计 40,000.00 47,970.78 7,970.78
中国电子科技集
作为承租 团有限公司其他 200.00 107.79 0.00
方的关联 所属单位
租赁
小计 200.00 107.79 0.00
中国电子科技集
作为出租 团有限公司其他 400.00 265.40 0.00
方的关联 所属单位
租赁
小计 400.00 265.40 0.00
中国电子科技集
根据实际业
其他关联 团有限公司其他 1,000.00 313.76 0.00
务情况调整
交易 所属单位
小计 1,000.00 313.76 0.00
合计 100,600.00 58,748.45 7,970.78
注: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中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款余额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
发生差异,系实际需求及具体执行进度导致,属于正常经营行为,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交易
风险可控,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已对 2025 年度超出预计金额予以追加确认。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2)法定代表人:王海波
(3)注册资本:2,153,000 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时间:2002 年 2 月 25 日
(5)企业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 27 号
(6)经营范围:承担军事电子装备与系统集成、武器平台电子装备、军用
软件和电子基础产品的研制、生产;国防电子信息基础设施与保障条件的建设;
承担国家重大电子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民用电子信息软件、材料、元器件、整机
和系统集成及相关共性技术的科研、开发、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
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实业投资;资产管理;
从事电子商务信息服务;组织本行业内企业的出国(境)参、办展。(市场主体
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
的经营活动。)
(7)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比例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6,942.34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资产 2,589.46 亿元,2025 年 1-12 月实现营业收入 4,175.44 亿元,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47.04 亿元。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2)法定代表人:杨志军
(3)注册资本:580,000 万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2 年 12 月 14 日
(5)企业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金府路 30 号院 2 号楼 1011、3-8 层
(6)经营范围: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
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
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
位票据承兑;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
投资。
( 7 ) 控 股 股 东 和实际 控 制 人 : 中 国 电子科 技 集 团 有 限 公 司持股 比 例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285.21 亿元,净资产 117.12 亿元;
(1)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叶凌青
(3)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21 年 10 月 18 日
(5)企业住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西关街道四联路 398 号金华网络经济
中心大楼 11 楼(自主申报)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互
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据处理服务;物联网
技术研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计算机软
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网络设备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
护服务;销售代理;互联网安全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云
计算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6,147.80 万元,净资产 3,451.39 万
元;2025 年实现营业收入 2,855.50 万元,净利润 38.01 万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
与公司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数字金华技术运营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子公司。
(三)关联人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是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
正常,具备正常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经营带来风险。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出售商品及提
供劳务、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关联租赁、与关联人的财务公司金融服务等,属
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各项交易根据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以市场价格为
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人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相应的协议,关联交易系
公司日常经营业务,交易具体价格、款项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主要条款将在协议签
订时确定。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确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有利于
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
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
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
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产生重大依赖。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公司业务稳定发展
的情况下,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前述确认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6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
决,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过半数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截至目前,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
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
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人同意上述莱斯信息确认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6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