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注销股票期权事项的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〇二六年四月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目 录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释 义
除非上下文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科力远、公司 指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湖南科力远新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本报告 指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注销股票期权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
告》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条件
股票期权 指
购买公司股票的权利
激励对象 指 参与本激励计划的人员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日期,授予日为交易日
行权价格 指 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购买公司股票的价格
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的条件尚未成
等待期 指
就的期间,自股票期权完成登记之日起算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成就后,激励对象持有的股
行权期 指
票期权可以行权的期间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所必需
行权条件 指
满足的预先确定的条件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本独立财务顾问、他山咨询 指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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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他山咨询接受委托,担任科力远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独立财务顾问
并出具本报告。对本报告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特作如下声明:
根据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和信息而制作。公司已保证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和信息真
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发展、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以及对股东利益的影响发表专业意见,不构成对上
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
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政策无重大变化;公司所处地区及行业的市场、经济、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公
司提供的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本激励计划涉及的各方能够诚实守信的
按照本激励计划及相关协议条款全面、妥善履行所有义务;本激励计划不存在其
它障碍,并能够顺利完成;无其他不可抗力和不可预测因素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仅供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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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必要程序
《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
于<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内部公示。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
议,无反馈记录。2022 年 11 月 25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于<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露《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
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成的公告》。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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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相应股票期权的议
案》。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
及注销相应股票期权的议案》。
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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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情况
行权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2023年营业收入值不低于60亿元
第二个行权期 2023-2024年两年的营业收入累计值不低于150亿元
第三个行权期 2023-2025年三年的营业收入累计值不低于280亿元
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
销。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为 57.46
亿元,与 2024 年度营业收入 39.38 亿元、2023 年度营业收入 37.11 亿元累计后,
共计 133.95 亿元。未达到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
考核目标,行权条件未成就。因此公司拟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
行权期所对应的股票期权 2,399.60 万份。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对公司的经营
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属于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
会决策事项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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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结论性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已经履行
现阶段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2022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向上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股
票期权注销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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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备查信息
(一)备查文件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二)备查地点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南路 3099 号中国储能大厦 41F
科力远董事会办公室
电 话:0731-88983638
联系人:张飞
本报告一式两份。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注销股票期权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之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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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