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捷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经审慎核查,就科捷智能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事项,发表专项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科捷智
(证监许可〔2022〕1257 号),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5,212,292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891,371,096.07 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9 月 9 日出具
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 0778 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调整后 累计投入进度
序号 项目名称 累计投入情况
投资总额 (%)
收购青岛软控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调整后 累计投入进度
序号 项目名称 累计投入情况
投资总额 (%)
智慧物流和智能制造系统产品扩产
建设项目
合计 44,837.33 44,837.33 89.18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
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
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的中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
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证券公司固定收
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为非保本型,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
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具体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
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
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的金额和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的品种、签署合
同及协议等。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
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
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
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
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
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
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本数)的中低风
险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收益
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
施,控制理财风险。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