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湘潭电化”)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
续督导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湘潭电化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慎
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预计与控股股东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化集团”)及其下
属公司以及其他关联方湖南聚宝金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聚
宝”)及其下属公司、湖南液态阳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液态阳
光”)、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裕能”)及其
下属公司和新乡市中天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新能”)发
生采购商品、销售商品、接受劳务、提供劳务、租赁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与
上述各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约为 7,344.60 万元,2025 年度同类交易实际
发生金额为 3,630.05 万元。
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刘干江先生、龙绍飞先生、丁建奇先生均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预计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合同签订金额 截至 2026 年 3 月 上年发生金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类别 定价原则 或预计金额 31 日已发生金额 额
电化集团
及其下属 电 市场定价 597 70.84 479.71
公司
向关联人
湖南聚宝
采购商品
及其下属 物资 市场定价 169 52.57 127.55
公司
小计 766 123.41 607.26
电化集团
及其下属 水、电 市场定价 35 3.10 11.56
公司
湖南裕能
向关联人
及其下属 水、电 市场定价 7.8 1.63 5.77
销售商品
公司
液态阳光 水、电、材料 市场定价 225 0 0
中天新能 锰酸锂 市场定价 6,000 599.56 2,778.87
小计 6,267.80 604.29 2,796.20
电化集团
接受关联 及其下属 装卸、运输等服务 市场定价 60 6.98 17.82
人提供的 公司
劳务
小计 60 6.98 17.82
电化集团
及其下属 审计服务 市场定价 3 0 0.17
公司
湖南聚宝
及其下属 审计服务 市场定价 20 0 5.77
向关联人 公司
提供劳务 湖南裕能
提供生活劳务等服
及其下属 市场定价 2.30 0.60 2.41
务
公司
液态阳光 审计服务 市场定价 15 0 0
小计 40.30 0.60 8.35
电化集团
及其下属 办公楼租赁 市场定价 25 5.79 23.17
公司
向关联人
湖南裕能
提供场地
及其下属 场地、设施租赁等 市场定价 10 2.42 8.88
租赁
公司
液态阳光 办公室租赁 市场定价 2.5 1.80 0
小计 37.5 10.01 32.06
电化集团
房屋、土地、办公
租赁关联 及其下属 市场定价 173 42.09 168.37
室、厂房等
人场地 公司
小计 173 42.09 168.37
合计 7,344.60 787.38 3,630.05
注:1、以上均为不含税金额,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0.5%,未达到单独列示标准,故以“电化集团及其下属公
司”、“湖南裕能及其下属公司”和“湖南聚宝及其下属公司”为口径列示。“电化集团
及其下属公司”包括电化集团及其控制的子公司,“湖南裕能及其下属公司”包括湖南裕
能及其控制的子公司,“湖南聚宝及其下属公司”包括湖南聚宝及其控制的子公司。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发生额 实际发生额
关联交 实际发生金 预计金额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占同类业务 与预计金额
易类别 额(不含税) (不含税)
比例 差异
电化集团及其下
电 479.71 515 4.16% -6.85%
属公司
向关联 湖南聚宝及其下
物资 127.55 150 48.30% -14.97%
人采购 属公司
商品 步步高商业连锁
物资 61.97 60 23.46% 3.28%
股份有限公司
小计 669.23 725 - -7.69%
电化集团及其下
水、电 11.56 35 0.26% -66.97%
属公司
向关联 湖南裕能及其下
水、电、材料 34.44 8 0.77% 330.50%
人销售 属公司
商品 中天新能 锰酸锂 2,778.87 5,500 1.48% -49.48%
小计 2,824.87 5,543 2.51% -49.04%
接受关 电化集团及其下 运输、装卸服
联人劳 属公司 务
务 小计 17.82 30 0.48% -40.60%
电化集团及其下
审计服务 0.17 3 0.00% -94.33%
属公司
湖南聚宝及其下
审计服务 5.77 30 0.13% -80.77%
向关联 属公司
人提供 湖南裕能及其下 提供生活劳务
劳务 属公司 等
湘潭楠竹山污水
污泥处置服务 10.45 - 0.23% -
处理有限公司
小计 18.81 36 0.42% -47.75%
电化集团及其下
向关联 办公楼租赁 23.17 25 0.52% -7.32%
属公司
人提供 湖南裕能及其下 场地、设施租
场地租 8.88 10 0.20% -11.20%
属公司 赁等
赁
小计 32.06 35 0.72% -8.40%
房屋、土地、
租赁关 电化集团及其下
办公室、厂房 168.37 173 85.71% -2.68%
联人场 属公司
等
地
小计 168.37 173 85.71% -2.68%
合计 3,731.16 6,542 - -42.97%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 2025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市场情况和业务需求,
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 按照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的金额上限进行预计,较难实现准确的预计。
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 双方在执行过程中,受市场需求变化以及业务具体发展情况影响,实际
用) 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
公司在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时,是基于关联双方业务发展情况及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 市场需求等测算关联交易总金额,相关情况存在不确定性。经核查,我
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 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对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
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 差异的原因说明符合实际情况,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
适用) 原则,且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未超出预计总额,未对公司日常经
营及业绩产生较大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注:上表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上述关联交易相关公告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电化集团
法定代表人:刘干江
注册资本:60,000 万元
成立日期:1994 年 5 月 10 日
注册地址:湖南省湘潭市昭山示范区昭山镇蒿塘村,芙蓉大道以东、金南街
以北、晴岚路以南昭山两型产业发展中心 1 单元 0601001 号南栋 116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池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
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
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
售;建筑材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
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电化集团的总资产为 515,542.64 万元,净资产为
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电化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目前持有公司股份 185,928,027 股,持股比例为
(一)项规定的情形。
电化集团依法存续,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与公司具有多年的交
易经历,在历年交易过程中,未曾有违约行为。经查询,电化集团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
(二)湖南聚宝
法定代表人:霍坚
注册资本:6,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8 年 5 月 29 日
注册地址:湘潭经开区潭州大道 15 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粮食加工食品生产;食品互联网销售;
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酒、饮料及
茶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粮食收购;机械设备研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
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
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食品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装卸搬运;农产品的
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
品零售;谷物销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湖南聚宝的总资产为 17,443.02 万元,净资产为
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湖南聚宝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湘潭振湘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下属控
股公司,该关联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二款第
(二)项规定的情形。
湖南聚宝依法存续,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经查询,湖南聚宝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三)液态阳光
法定代表人:龙绍飞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25 年 4 月 28 日
注册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昭山镇昭山镇蒿塘村、芙蓉大道以东、金
南街以北、晴岚路以南昭山两型产业发展中心 1 单元 0601001 号南栋 127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
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塑料制品
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工程
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煤制
品制造;煤炭及制品销售;煤炭洗选(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
律法规未禁止、未限制的经营活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液态阳光的总资产为 4,465.59 万元,净资产为
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副董事长龙绍飞先生在液态阳光担任董事长,该关联关系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情形。
液态阳光依法存续,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经查询,液态阳光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湖南裕能
法定代表人:谭新乔
注册资本:84,334.0214 万元
成立日期:2016 年 6 月 23 日
注册地址: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日丽路 18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
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湖南裕能的总资产为 3,909,215.47 万元,净资产
为 1,294,343.44 万 元 ; 2025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为 3,462,476.83 万 元 , 净 利 润 为
湖南裕能系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的联营企业,公司持股比例为
该关联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二款第(四)项
规定的情形。
湖南裕能依法存续,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经查询,湖南裕能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中天新能
法定代表人:张学红
注册资本:6,698 万元
成立日期:2008 年 9 月 27 日
注册地址:新乡县大召营镇产业聚集区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正负极材料研发、生产、销售(以上均不含危险化
学品);锂离子电池,电池材料,电池组,电子元器件、过滤设备,汽车配件,
机电产品,建材销售(以上均不含危险化学品);自有房屋租赁;货物或进出
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涉及许可经营项
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中天新能的总资产为 22,659.39 万元,净资产为
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中天新能为新三板挂牌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其暂未披露 2025 年年度数据)
中天新能系公司重要控股子公司广西立劲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股东,公司根
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将其列为关联方,该关联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五款规定的情形。
中天新能依法存续,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经查询,中天新能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和条件并经双方协
商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益输送、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交易主要内容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交易价格 结算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电力;为关联人提供办公楼租
电化集团
赁;向关联人销售水电;接受关联人提供的 按月/季度/年结
及其下属 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劳务;为关联人提供咨询服务;租赁关联方 算
公司
办公室、厂房、土地、房屋等
湖南聚宝
及其下属 向关联人采购物资;为关联人提供咨询服务 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按次结算
公司
向关联人销售水电、材料;为关联人提供咨
液态阳光 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按月/次结算
询服务;提供场地租赁等
中天新能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按次结算
湖南裕能
向关联人销售水电;提供生活劳务等服务;
及其下属 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按月结算
提供场地租赁等。
公司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是公司生产经营必要的;公司及子公司向
关联人销售商品、水电、材料、提供劳务以及提供场地租赁等均收取了合理的
费用,属于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子公司利
润。
联交易,是各方本着平等合作、互利共赢原则进行的,均遵守了公平、公正的
市场原则,定价公允,结算方式合理。日常关联交易占公司收入和采购的比重
较低,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向关联人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
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名,会议以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基于正
常生产经营所需要的,是各方本着平等合作、互利共赢原则进行的,均遵守了
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结算方式合理。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
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无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6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
易预计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审议程序和审批
权限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锋 胡楚风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