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审核报告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200Z0737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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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关于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专字[2026]200Z0737 号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翰博高新材料(合肥)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翰博高新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并于 2026 年 4 月
审核了后附的翰博高新公司管理层编制的《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有关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是翰博高新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
对翰博高新公司管理层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
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
表专项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的翰博高新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
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翰博高新公司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翰博高新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后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审核报告仅供翰博高新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
其他目的。(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6]200Z0737
号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万斌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雨婷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徐鹏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项 目
金额(万元) 具体扣除情况 金额(万元) 具体扣除情况
营业收入 327,688.18 234,659.63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15,139.92 11,175.34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
收入的比重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租 赁 收 入 材料销售收入
材料销售收入 务加工费收入
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
废 品 收 入 售模具收入
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
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 15,139.92 11,175.34
出售模具收入 品 收 入
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
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
劳务加工费收 赁 收 入 786.33
外的收入。
入 2,151.48 万 万,其他收入
元,其他收入 1,772.38 万。
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
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
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
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
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
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15,139.92 11,175.34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 —
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
项产生的收入。
项 目
金额(万元) 具体扣除情况 金额(万元) 具体扣除情况
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
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
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
等。
收入。
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
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的收入。
事项产生的收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
实质的其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312,548.26 223,484.29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