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对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证券与外汇衍生品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
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与外汇衍生品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
交易,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含差额交割)、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
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组合产品等,为了减小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合
理降低财务费用,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用于以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额度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授权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8)。
二、2025 年度开展证券与外汇衍生品交易具体情况
体情况如下:
期末占用额 报告期内单日最高余
业务 审议额度 报告期损益
度金额 额是否超过获批额
外汇套
人民币 5,000 万元 0元 人民币 19,700 元 否
期保值
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的原则,不做
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格波动引起外汇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造成一
定风险。
而带来的风险。
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风险控制措施
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进行单纯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衍
生品交易,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部门及责任人、业务操作原则、业务审批权限、业务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
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程序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衍生品交易业务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
交易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含差额交割)、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
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组合产品等。
系,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期权交易事项,负责方案拟订、资金筹集、业务操作、日常询价和联系及相关账
务处理,在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时,及时向公司董事长提交分析报
告和解决方案,同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审计部门有
权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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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