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北
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灵深瞳”、
“公司”或“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格灵深瞳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64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 46,245,205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9.4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182,622.31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容诚验字[2022]350Z0002 号《验资报
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存放募
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合计 100,006.17 100,000.00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
余(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公司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人工智能算法平台升级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5,833.80 万元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17,972.35 万元用于投入新募投项目“多模态大模型技术与应
用研发项目”;将“人工智能创新应用研发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6,071.09
万元用于投入新募投项目“多模态大模型技术与应用研发项目”;将“营销服务
体系升级建设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 12,788.29 万元用于投入新募投项目
“多模态大模型技术与应用研发项目”。该议案已经 2024 年 8 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
见,调整后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多模态大模型技术与应用研发项目 36,831.73 36,831.73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117,513.41 万元,其中累
计使用 44,200.00 万元超募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由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
要一定周期,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本次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影响募投项目实施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正常进行、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
公司将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
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
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包括但
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该等现金
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
的投资行为。现金管理通过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且该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
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
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使用额度和期限内根据实际情况行使该项投
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
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公司财务部负
责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
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优先
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公司不得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形。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
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
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
算。
五、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使
用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
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该类产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公
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投入资金,但不排除该项投资
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有关规定及《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格灵深
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公司规章制度办理相关现金
管理业务。
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
签署合同等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公司财务部负责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
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其中同意公司本次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实施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