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信科移动”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
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负责信科移动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2025年度持
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号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
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 保荐机构已与信科移动签订《保荐协
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 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
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间的权利和义务,并已报上海证券交易
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所备案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 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
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职调查等方式,了解信科移动经营情
况,对信科移动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
本持续督导期间,信科移动未发生按有
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
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
违法违规事项
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
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
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本持续督导期间,信科移动及相关当事
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 人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
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本持续督导期间,信科移动及其董事、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
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
做出的各项承诺
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
保荐机构已督导信科移动依照相关规
定健全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 保荐机构已对信科移动内控制度的设
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 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信科移
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 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
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行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 保荐机构已督导信科移动严格执行信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 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
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
漏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
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
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对信科移动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
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
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
告的情形
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
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
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
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本持续督导期间,信科移动及其控股股
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被上海证券交
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本持续督导期间,信科移动及其控股股
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
情况
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
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
本持续督导期间,经保荐机构核查,信
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
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
项或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情况
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
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一)
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
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
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 本持续督导期间,信科移动不存在前述
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 情况
《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
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
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
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
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
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
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15日内进
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
本持续督导期间,信科移动不存在前述
需要进行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
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
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
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
项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 本持续督导期间,信科移动已建立募集
实施等承诺事项。 使用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信科移动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尚未盈利的风险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金额为-40,728.45万元,均为负值。2025年度,主要客
户资本开支明显下滑,市场有效需求不足,公司收入规模同比下降;同时,公司
的主要增量业务卫星互联网业务仍处于投入期。公司2025年继续保持较高强度的
研发投入水平,公司营业收入和毛利水平仍无法覆盖研发费用,导致2025年处于
亏损状态。
(二)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合毛利率23.08%,相对于2024年提升0.33个百分点。公司2025年期间费用占营业
收入的比为25.80%,相对于2024年提升0.21个百分点。由于公司所处行业具有研
发投入高、研发周期长的特点,研发费用占据了期间费用中较大的比重,公司营
业收入暂时无法覆盖公司的全部成本和费用,导致目前尚未盈利。
(三)核心竞争力风险
若公司不能正确判断和及时把握移动通信行业的发展趋势和技术的演进路
线,未能持续研发推出迭代更新的产品并实现大批量供应,可能对公司未来持续
发展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拥有的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
部分。若因核心技术人员流动、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不力、与其他电信设备厂商及
专利许可公司之间产生知识产权纠纷等,导致公司知识产权受到侵害,将在一定
程度上削弱公司的技术优势。
(四)经营风险
公司基站所需部分关键元器件供应面临价格上涨的挑战,若原材料价格短期
内剧烈波动,导致公司部分订单成本明显上升,成本控制难度增加,可能影响市
场落地及份额扩大。
未来海外市场仍具有较大发展空间,但公司海外业务拓展受到国际法律环境、
税收环境、监管环境、市场环境、汇率波动、政治经济局势变化等多种因素影响,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公司将面临复杂多变的海外业务经营环境
和激烈的市场竞争,若公司不能有效进行风险控制,及时应对海外市场环境的变
化,将会对公司的海外业务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行业市场各类客户的资信存在一定差异,不同的资信状况对公司的业务发展
带来一定的影响,存在客户由于经营不善、财务困境或者恶意拖欠等原因无法按
时或者足额支付款项等情况,从而导致企业应收账款回款周期过长,企业资金被
长期占用,影响企业的资金周转和运营效率,增加企业资金成本。
随着行业快速发展及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核心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及专业技
能人才的争夺日益激烈。若公司无法持续吸引、保留优秀人才,或关键岗位人员
出现流失,可能对公司技术研发、市场拓展及经营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财务风险
资产的比例为38.47%。虽然公司客户主要为通信运营商、中国铁塔等大型国企,
发生坏账的可能性较小,但若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对公司资产质量以及财务
状况将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公司按订单生产和备货生产相结合的方式,随着5G网络建设向5G-A推进,公司
保持较高的生产规模和库存储备。较高的存货金额,对公司流动资金占用较大,
如市场环境发生变化、产品更新换代,使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从
而导致存货发生减值,可能会发生影响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的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为通信运营商等大型国企,上述主要客户遵循严格的预算管理
制度和采购招标程序,通常集中在上半年招标。公司在中标签署合同后根据客户
需求安排发货或提供服务,通常于下半年完成交付或验收,公司据此确认销售收
入。上述情形将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出现明显的季节性波动,进而给公司财务和生
产经营带来一定影响。
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经营业绩季节性波动或者季节性亏损的风险。
(六)行业风险
当前国内5G网络建设进入成熟平稳阶段,运营商投资重心向算力、AI及数
字化转型倾斜,传统通信设备市场需求增长放缓,行业竞争加剧,价格压力持续,
若运营商进一步压缩网络建设支出,公司将面临订单减少、营收下滑及毛利率承
压风险。同时,行业数字化转型投入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存在阶段性下滑可能;
卫星互联网面临火箭发射能力、频轨协调及大规模资本投入等不确定性,若组网
进度或商业闭环不及预期,将影响投资回报与产业化节奏。此外,国际业务拓展
面临地缘政治摩擦、贸易壁垒升级及数据安全合规趋严等外部制约,可能对设备
出口及本地化运营带来阶段性挑战。
(七)宏观环境风险
移动通信行业周期波动与经济周期关系紧密。若宏观经济景气度持续低迷或
国际经贸环境进一步恶化,可能对公司供应链安全、海外业务开展及整体盈利能
力造成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本期比上年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同期增减 2023年度
(%)
营业收入 614,506.93 649,119.79 -5.33 784,841.14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
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 612,722.20 648,067.54 -5.45 783,520.51
的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21,096.17 -18,447.87 不适用 -34,236.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6,954.95 -27,863.83 不适用 -35,731.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40,728.45 -42,682.19 不适用 -56,605.61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9,842.18 70,268.00 -14.84 -84,245.09
本期末比上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年同期末增 2023年末
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99,788.10 627,691.95 -4.45 655,813.24
总资产 1,390,381.73 1,373,577.19 1.22 1,443,765.24
(二)主要财务指标
本期比上年同期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8 -0.08 不适用 -0.1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8 -0.08 不适用 -0.1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
-0.12 -0.12 不适用 -0.17
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39 -4.35 不适用 -5.3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
-6.61 -6.66 不适用 -8.41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三)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年同期基本持平。2025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14.84%,
主要系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有所减少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在标准专利领域保持领先,不断增强标准影响力和行业地位。5G国际
标准提案数超过29,000篇,2025年提案数全球排名第六。5G NTN提案数全球排
名第一,5G标准专利数量位居全球第九。全球布局发明专利,境内外发明专利
超过17,000件。公司汇聚了国内外知名的通信技术专家,在ITU、3GPP、IMT-2020
(5G)推进组、IMT-2030(6G)推进组、CCSA等国内外标准化组织担任重要
职务,对行业未来的技术发展趋势具有前瞻性的洞察力。公司在5G大规模天线
技术、超密集组网技术、设备节能技术、星地融合移动通信技术等领域,具有全
球第一阵营的技术影响力。
公司牵头多项ITU-T标准立项及ITU-R星地融合技术研究,攻克高精度时频
同步、低时延、高可靠切换、高效空口传输等多项关键核心技术,实现手机宽带
直连卫星技术突破。公司面向6G需求与关键技术开展系列研究,围绕6G性能提
升、能力增强以及网络变革开展科研布局,在星地融合、超维度天线、以用户为
中心智治网络等6G关键核心技术方向实现突破,处于业界领先地位。连续四年
参加IMT-2030(6G)推进组测试,连续六年发布6G白皮书。
公司是我国无线移动通信国家重点实验室和新一代移动通信无线网络与芯
片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主要参建单位,始终将技术团队的建设与研发能力的提升
放在首位。
公司持续推进“四个融合”,构建“空天地”一体化协同发展的业务体系,
拥有覆盖空间段、地面段、用户终端的卫星互联网产品序列,具备端到端卫星互
联网通信解决方案及全产业链能力。公司全面服务卫星互联网重大工程建设,自
主研发的卫星载荷、卫星终端和核心网等设备实现端到端的全链路验证。
公司作为国资委“科改示范企业”和“创建世界一流专精特新示范企业”,
以改革为抓手,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增强核心功能为重点,坚持空天地一体
化移动通信技术产品、服务和应用主航道,持续推进以客户为中心的文化、业务
体系和管理体系的体系建设,对标世界一流企业,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科技创新、
产业控制、安全支撑作用。
公司围绕科技创新,结合国家技术创新体系,建立起“产学研用”相结合的
技术创新平台,积极承担并参与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深化产业链合作,积极参与
自主基站芯片、中高频元器件等核心零部件攻关;与国内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展
开全面战略合作,持续推动5G移动通信产业应用人才培养,让创新成果为全产
业共享;为培育数字化创新人才提供了广阔舞台,打造了信息通信领域校企合作、
产教融合的品牌典范。
(二)核心竞争力变化情况
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变化
单位:万元
费用化研发投入 112,524.44 115,637.49 -2.69
资本化研发投入 15,641.78 12,227.88 27.92
研发投入合计 128,166.22 127,865.37 0.24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
例(%)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12.20 9.56 增加2.64个百分点
(二)研发进展
度天线、内生智能、高精度定位等核心技术方向,发表高水平6G论文22篇,向
业界发布基于RHS的新型天线阵列(第二代)等一系列重要成果。“基于全息超
表面的大规模天线传输技术”“面向多场景服务的云化基站”入选2025年国资委
未来产业6G领域十大重大成果。“面向星地融合的卫星移动通信关键技术与应
用”获中国通信学会科学技术奖特等奖。
成AI训练平台I期建设,支持离线训练。参加IMT-2030(6G)推进组6G技术试验,
完成网络架构、沉浸式通信、通感一体化、无线智能化以及空天地一体化等关键
技术的阶段性验证。
地面移动通信产品:紧密跟踪通信运营商网络建设需求,重点聚焦载波聚合、
通感一体、毫米波等5G-A产品,持续进行产品迭代开发。三载波聚合完成现网
规模开通,4.9G通感一体64T128R产品性能领先,毫米波基站支持独立组网,满
足未来商用需求。多款天线产品完成新版本释放,实现批量降本及供货。
卫星互联网产品:全面布局空间段、地面段、用户终端等产品与解决方案,
在重要客户的在轨运营服务中运行稳定,地面验证测试中性能处于第一梯队,获
得客户认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取得境内外发明专利17,389件、实用新型308件、
外观设计81件、软件著作权537个、商标129个。
本年新增 累计数量
项目
申请数(个) 获得数(个) 申请数(个) 获得数(个)
发明专利 1,489 1,243 22,582 17,389
实用新型专利 6 4 408 308
外观设计专利 5 5 103 81
软件著作权 28 22 543 537
其他 0 0 139 129
合计 1,528 1,274 23,775 18,444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具体如下:
发行名称 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2年9月21日
本次报告期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项目 金额(万元)
一、募集资金总额 413,668.75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1,132.53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12,536.22
二、募集资金净额 401,132.53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301,016.42
本年度使用金额 58,652.53
暂时补流金额 -
现金管理金额 42,000.00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
其他 -
加:
累计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金
额
其他 -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12,496.00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
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
持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
有公司140,197.28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41.01%。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通过持有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91.12%的股权间接控制公司,为公司
的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化,不存在
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年度内股份 质押、冻结及
姓名 职务 年初持股数 年末持股数
增减变动量 减持情况
孙晓南 董事长 - - - 无
范志文 董事、总经理 - - - 无
华晓东 董事 - - - 无
罗锋 董事 - - - 无
邓明喜 董事 - - - 无
王斌 董事 - - - 无
叶娇龙 职工代表董事 - - - 无
朱荣 独立董事 - - - 无
沈连丰 独立董事 - - - 无
李秉成 独立董事 125,800 125,800 - 无
张素华 独立董事 - - - 无
朱宇霞 副总经理 - - - 无
无质押、冻
结,减持原因
李凯钢 副总经理 197,800 148,800 -49,000
为个人资金
需求
副总经理、财务总
张京红 - - - 无
监、董事会秘书
王新民 副总经理 - - - 无
于继龙 副总经理 - - - 无
付相 副总经理 - - - 无
合计 323,600 274,600 -49,000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