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森股份”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艾森股份增
加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关联方及增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2026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情况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属正常商业行为,有利于公
司相关经营业务的开展,定价符合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也不会产
生不利影响。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日,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关联方及增加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日常经营
所需,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定价公平合理,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新增关联方及增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额度预计的议案》,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联方及增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
计的议案》,关联股东在股东会上已回避表决。
(二)增加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
属正常商业行为,有利于公司相关经营业务的开展,定价符合市场化原则,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对公司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也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定价
公平合理,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上
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加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该
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三)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至 3 月与
关联交易 原预计 增加预计 后 2026 年 计额度占 交易预计
关联人 关联人累
类别 关联交 关联交易 预计关联 同类业务 额度的原
计已发生
易额度 金额 交易金额 比例 因
交易金额
向关联人 苏州钧华半 实际经营
导体技术有 2,000.00 944.73 3,000.00 5,000.00 51.72%
采购商品 需要
限公司(以
向关联人 下简称“苏 实际经营
- 2.97 500.00 500.00 0.87%
销售商品 州钧华”) 需要
注 1:2026 年 1 月至 3 月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交易金额数据未经审计,且均为不含税价;
注 2:预计额度占同类业务比例=该关联交易预计额度/2025 年度经审计同类业务的金额。其中,采购商品
为采购设备类产品,销售商品为销售材料类产品。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苏州钧华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钧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3MAE9FC4949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鲍杰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25 年 1 月 14 日
注册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千灯镇石浦中节路 419 号 1#厂房一层 101 室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
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电子专用设
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
经营范围 备制造);电气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
机械设备研发;专用设备修理;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
备销售;软件开发;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
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鲍杰持股 50%;
昆山艾维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15%;
昆山钧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15%;
股权结构
宁波艾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10%;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
杨军持股 5%
(二)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苏州钧华成立不满足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暂无完整会计年度的财务数据。
苏州钧华的实际控制人为鲍杰先生。
(三)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苏州钧华为公司参股公司,艾森股份持有其 5%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的相关规
定,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和谨慎性原则,苏州钧华属于公司关联法人。
(四)履约能力分析
苏州钧华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履约能力,公司与苏州钧华前期合同往
来执行情况良好,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苏州钧华履约能
力,如果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新增关联方苏州钧华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包括:(1)采购商品,具
体内容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苏州钧华采购用于生产经营和对外
销售的各类设备等;(2)销售商品,具体内容为苏州钧华向公司及合并报表范
围内的子公司采购用于生产经营和对外销售的少量化学品等。公司与关联方的各
项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照公平、
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
为维护双方利益,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具体合同,双方将
在具体合同中约定实际交易价格,付款安排以及结算方式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与苏州钧
华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度的规
定,关联交易价格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平、公正,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方严格依照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业务往来。公司主要业务及收入、利润来源对关联交易不
存在依赖,与新增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造
成影响。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增加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同时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就该议案发表了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相关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截至目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
则的规定。
公司增加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均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
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关联交易价格将以市场定价为依据,不会对公司的
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利益输送和损害公司和上市公司股
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
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增加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增加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 伟 张 帅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