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发集团及其子公司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及公司向其
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珠海
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股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
运作》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关于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
集团”)及其子公司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及公司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优化公司融资条件,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公司
控股股东华发集团及其子公司珠海华发综合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综合”)
拟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各类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
保额度为不超过 350 亿元(含本数,下同),可循环使用。在上述担保额度内,
在具体融资业务及担保发生时,公司按融资金额的 0.3%/年至 1%/年向华发集团、
华发综合支付担保费,具体费率根据融资类型、市场情况确定。公司将根据各类
融资业务的具体情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为华发集团、华发综合提供相应的反担
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华发集团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及公司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
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根据融资业务实际情况具体办理上述担保及反担保等相关事
宜。上述担保、反担保及相关授权事项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召开 2026 年年度股东会之日止。
本次交易涉及为关联方提供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谢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190363258N
成立时间 1986 年 5 月 14 日
注册地 珠海市拱北联安路 9 号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884,972.263283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
务;企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融资咨询服务;信
经营范围
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 华发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
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 93.4774%股权,广东
关联人股权结构
省财政厅持有 6.5226%股权
项目
年 1-9 月(未经审计)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75,541,583.52 72,928,519.66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58,815,268.67 55,631,892.10
资产净额 16,726,314.85 17,296,627.56
营业收入 14,414,758.92 15,212,329.14
净利润 -13,461.74 211,450.48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珠海华发综合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游思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05072957XX
成立时间 2012 年 7 月 31 日
珠海市昌盛路 155 号湾仔南湾大道北侧珠海威尔药业有限公司实验
注册地
楼二楼 214 室
注册资本 169,611.8827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停车场服务;会议及展览服
务;市场营销策划;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非居
住房地产租赁;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
经营范围 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
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 华发综合为公司股东且为华发集团控股子公司
关联人股权结构 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80.8275%股权,为控股股东
项目
资产总额 20,360,237.63 21,750,772.03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13,651,766.69 14,586,188.47
资产净额 6,708,470.94 7,164,583.56
营业收入 5,941,308.35 5,828,204.31
净利润 104,282.69 240,583.48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华发集团、华发综合资信状况正常,未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
三、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融资条件,拓宽
融资渠道,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业务发展的支持,进一步增强公司持续经营与
稳定发展的能力。本次反担保是就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为公司担保提供的反担保,
被担保人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的生
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发集团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及公司向其提供反担
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助于进一步优化
公司融资条件,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体现了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对上市公司业务
发展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该事项公开、公正、公平,定价
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
《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发集团为公司融资提供
担保及公司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
案的投票权。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担保总额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 逾期担保累计
项目
(亿元) 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金额(亿元)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865.88 916.72 -
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799.82 846.79 -
上市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
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无单独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均为就上述对象为公司担保提供反担保。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发集团及其子公司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及公司向
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华发股份关于华发集团及其子公司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及
公司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发集团及其子公司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及公司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
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琼娟 袁庆亮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