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02 证券简称:万达轴承 公告编号:2026-014
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本人邓四二,作为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轴承”
或“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万
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内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
邓四二,男,汉族,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
历。1989 年 7 月至今任河南科技大学教师;2023 年 9 月至今任万达轴承独立董
事;2025 年 3 月至今任苏州铁近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共有 1 家,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
董事》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
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是否连续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 缺席董 出席股
独董姓名 董事会 董事会次 出席董事会 出席 事会 东会次
自参加董
次数 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事会会议
邓四二 6 4 2 0 0 否 3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其他 4 次均以现场出席方式参
会。出席股东会 3 次,因工作原因以腾讯会议方式参加了 2024 年年度股东会,
其他均以现场出席方式参会。本人始终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相关议案
及资料,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除需
要回避表决的议案,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其他议案均投同意票,不存在投弃权票、
反对票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应出席 实际出 出席 委托出 缺席
独董姓名 会议名称
次数 席次数 方式 席次数 次数
战略委员会 1 1 现场 0 0
邓四二
审计委员会 4 4 现场 0 0
年度现场出席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 1 次。具体情况如下:
日期 会议名称 战略委员会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结果
第二届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第 审议通过
一次会议
案》
本人对上述会议的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
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年度现场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具体情况如下:
日期 会议名称 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结果
议案》
的议案》
案》
案》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
更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5
审计委员会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审议通过
第一次会议 《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报告的议案》
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占用资金情况说明专项报告的议案》
的议案》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的
议案》
报告的议案》
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审议通过
第二次会议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
第三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审议通过
第四次会议
本人对上述会议的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
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应出席独立董事 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独董姓名
专门会议次数 专门会议次数 方式 次数 次数
邓四二 2 2 现场 0 0
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制度的相关规定,根据职责要求
亲自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相关议案并发表相关意见。2025 年度,本人
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如下:
日期 会议名称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结果
审议通过
事专门会议 的议案》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
议案》
案》
酬方案的议案》
回避表决
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
第四次独立董 1、《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审议通过
事专门会议
本人对上述会议的议案进行认真审议,除需要回避表决的议案,其余均投了
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作,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进行独立、审慎审核,充分运用专业知识和行
业经验发表独立意见。2025 年度,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
召开临时股东会、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
机构等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保持积极沟通。针对内部审计机构,对其审计工作计划、执行过程及成果进行监
督,督促其完善审计流程,强化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的审
计监督;针对会计师事务所,提前沟通年度审计的工作安排、审计重点及时间节
点,在审计过程中及时了解工作进展,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与会计师事务所、公司
管理层共同沟通探讨解决方案,助推审计工作高效开展,确保审计结果真实、客
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听取中小股东、投资者的建议和意见,解答他们关于公司治理、股东权益保护和
信息披露等方面的问题。同时,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
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
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重点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不
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现场办公情况
恪守独立董事职责。全年累计现场履职 15 个工作日,通过出席董事会、董事会
下设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列席股东会等契机,深入公司开展
现场办公与调研,及时掌握公司日常经营状况及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
同时充分利用自身积累多年的轴承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为公司新产品研发与技
术升级方面提供了专业支持与指导。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及相关资料信息披露的
过程中,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当年的经营情况等重大事项的汇报,听取
公司财务总监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除现场会议外,本人也通过电
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
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认真查阅有
关资料,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
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
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主动向公司管理层了解情况并提出专业建议,推动公司制定符合中小股东利益的
决策,提升公司治理的透明度和公允性。
(八)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规、监管政策的学习,认真研读中国证监会、江苏证监局、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
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最新监管要求,积极参加监管机构、行业协会组织的独立
董事专业培训和交流活动,通过培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更新专业
知识、提升履职能力,确保能够以专业的判断为公司决策提供合理建议,更好地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九)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司证券部能够提前向本人提供各次会议的相关资料,保障充足的审阅时间;公司
管理层、各相关部门能够及时响应本人的问询,如实提供履职所需的公司经营、
财务、重大事项等相关资料和信息;在现场工作、调研沟通过程中,公司做好各
项对接和保障工作,不存在拒绝、阻碍本人履行职责,或隐瞒、拖延提供相关信
息的情形,为本人独立、勤勉履职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聘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重点事项进行了持续、重点关注,
对相关事项的决策、执行及披露情况进行独立审核,确认相关事项合法合规,有
效监督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
冲突,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结合日常经营情况与业务发展需要,对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
行了审核与确认,对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并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了《关于预计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
详细地询问了公司相关人员,本人基于独立董事的立场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本
人认为,公司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
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公允,实
际关联交易总金额未超出审议额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任何其他股东利益的
行为,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独立性及股东利益不存在不利影响。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
报告和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的审核工作,认真审阅财务会计报告及相关财务信
息,核查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重点审核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确认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得到有效执
行,不存在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公司定期报告及相关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的披露程序合规,内容真实、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能够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人认真审核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往
年的履职情况,确认其在 2024 年度审计工作中保持了独立性、专业性,审计程
序规范、审计结果客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相关信息披露及时
合规。本年度公司无解聘承办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计变更的情形,亦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公司会计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
相关规定。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日辞任董事职务,同时辞去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为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保证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公司增设 1 名职工代表董事,经第七届第二次职
工代表大会选举赵小林先生担任职工代表董事。公司新任职工董事的任命符合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
定公司 2025 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 2025 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确定公司 2025 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通过,且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于确定公司 2025 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
案》因全体董事为利益相关者,全部回避表决,故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
员 2025 年度薪酬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符合公
司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相关制度的规定,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等情形;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
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始终保持独立的专业判断,积极出席各类
会议、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加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中小
股东的沟通交流,现场调研了解公司经营实际,对公司重点履职事项进行持续监
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全年履职
过程中,本人未出现怠于履职、违反独立性原则的情形,圆满完成了 2025 年度
的独立董事履职工作。
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以及“诚信、勤勉”的精神,认真、忠实地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审计
师、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之间的沟通和协作,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以维护公司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继续为公司合规运营、稳定发展做出积极
贡献。
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邓四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