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419 证券简称:路斯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6
山东路斯宠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熊德斌,作为山东路斯宠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在 2025 年度的工作中忠实与勤勉地履行职
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
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就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熊德斌先生,男,1971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
研究生学历。1993 年 7 月至今,任教于贵州大学;2015 年 5 月至 2021 年 8 月,
任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1 月至 2022
年 8 月,任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
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的规定,不存在影响独立性要求的
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是否连续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出席股
缺席董事 2次未亲
独董姓名 董事会 董事会次 式出席董 董事会次 东会次
会次数 自参加董
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数
事会会议
熊德斌 6 0 6 0 0 否 4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4 次股东会。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
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会,认真审议每个议案,对所有议案均投了
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上述会议,具体情况如
下: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审议结果
告的议案
议案
议案
况报告
督职责情况报告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
同意
关于 2025 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
况及审计工作安排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审议结果
同意
同意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
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履行独立
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法》规定,取消监事会,监事会职责由审计委员会
行使。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积极与内审部沟
通年度审计计划,对公司内审工作中关注到的重大事项进行跟进,对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持续与审计会计师沟通审计情况,
及时了解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督
促会计师按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审计工作,保证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保护公司中小股东利益。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高度重视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充分
了解行业动态和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指导公司构建高效、畅通的信息沟通机制,
督促公司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积极回应资本市场和股东。同时,本人持续关
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并对相关事项进行监督和核查,充分保障中小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六)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 18 天,全部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股东会、董
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充分利用网络、电话、实地考察等形
式,密切关注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主动与公司管理层持续保持沟通,听取管理层汇报,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向公司提出专业性的意见和建议。
(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委员,持续深入学习审计委员会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指引,积极履行审计委员
会监督和评估职责,主动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沟通,给予公司专业意见,切实维
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八)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北交所、山东证监局举办的独立董事相关培训,
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对独立董
事在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方面的作用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本人就独立董事制度改革事项在新《公司法》下的实施力度以及监管重点向公
司给予指导。
(九)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对公司独立
董事的工作给予积极支持与配合,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合法合规。本人审慎审查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及交易的真实性,认为公司发
生关联交易有其必要性,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未发生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慎审查,认为相关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披露
的财务数据及报告内容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不
存在重大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能力,在担任公
司审计机构期间,能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对公司会计
报表发表意见,较好地履行其责任与义务。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
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董事会应当有职工代表董事。公司 2025 年第一
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韩金政先生为职工代表董事。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提名李进文先生、魏海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郑明德先生为公司副总经
理的议案》。截至报告披露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有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
事 3 名。本人认为,董事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及相
关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
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
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制定
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
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将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
规要求,运用我们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勤勉、忠实、审慎的履行职责,为董
事会的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长久稳健发展,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合
法权益。
山东路斯宠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熊德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