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87 证券简称:秋乐种业 公告编号:2026-031
河南秋乐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作为河南秋乐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诚实、
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及时了解公司
经营情况,充分发表独立性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
人2025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张庆合先生,1965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高级
律师;2004年至今,任河南千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23年11月7日至今,
任秋乐种业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
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
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
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是否连续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出席股
独董姓 应出席董 缺席董事 2次未亲
董事会次 式出席董 董事会次 东会次
名 事会次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
数 事会次数 数 数
事会会议
张庆合 6 6 0 0 0 否 3
对票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有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根据法律专业
特长,本人在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中任职。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6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人出席情况及表决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出席情况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表决情况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 是 否 0 同意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 是 否 0 同意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 是 否 0 同意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是 否 0 同意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是 否 0 同意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是 否 0 同意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 是 否 0 同意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 是 否 0 同意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 是 否 0 同意
本人对上述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
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的相关规定,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
权;本人不存在履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独立董事特
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同时为执业经验丰富的高级律师,本
人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优势,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合法有效
性、财务信息披露合规性及重大经营事项法律风险,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关注
与督促,及时掌握公司各季度经营动态,重点关注合规运营与法律风险防控。
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与公司财务部门、年审会计
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认真审阅2025年度审计工作计划,严格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北交所相关监管规则,对审计范围、审计程序、审
计重点、人员配置及时间安排等进行严格把控,全程跟踪审计进度,积极协调解
决审计过程中涉及的法律合规问题,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时完成审计工作并提交
审计报告,保障公司年度报告依法依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充分发挥审
计委员会监督把关作用。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别是在列席股东会时,重点关注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的表决情况。此外,
本人积极监督公司董事、高管履职,关注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东会等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在公司开展现场办公与实地考察,及时了解公司日
常经营及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密切关注政策法规、市场变化对公司的
影响,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
联系,全面掌握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勤勉
尽责履行独立董事职责。2025年度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为19日。
(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北京证券交易所最新发布的监管规则及典型案例,重点关注涉及中小股东权利保
障的制度安排,如表决权差异化安排、关联交易审议程序、业绩承诺履行监督,
以及重大事项决策中的投资者知情权与参与权落实情况;在日常履职中,结合专
业判断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合规性、完整性及风险揭示充分性予以审慎关注,推动
公司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八)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时为高级律师,本人始终坚持以法律法规为准绳,持
续研习公司法、证券法、北交所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规范及制度要求。2025年度,
积极参加监管部门、法律行业组织的各类合规培训与专题学习,及时更新法律专
业知识,提升合规履职水平。充分发挥法律专业特长,对公司治理、信息披露、
重大决策、关联交易等事项严格进行合规审查,有效识别法律风险,提出专业合
规的意见建议,推动公司健全内控体系、规范运作流程,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九)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等
董事的工作给予积极支持与配合,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在工作
中,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相关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
关注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落实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知识及独立
作用,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
认真核查了需经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及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充分发挥了独立
董事的作用。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对公司预
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事项是正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严格遵循平等、自愿、等价、
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证券法》、北交所监管规定及企业会计
准则,按时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人立足法律专
业视角,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开展合规
性审查,认为相关报告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内部控制制度设计与运行符合监管要求,不存在重大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从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完整
性考虑,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
构。
本人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
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准确、公正的审计服务,同意公司聘请大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先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第
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决定
聘任孙静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本人认为:孙静女士持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专业能力扎实,
熟悉公司经营管理及财务运作情况,具备担任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
力。本人同意聘任孙静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李敏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提名薛华政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
提名全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蔡菲菲为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双跃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
《关于提名王世杰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提名王
清连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常茂松为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张庆合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第五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本人认为:公司报告期内提名、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行职责所必
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在审议过程中,程序规范、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本人对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聘任事项表示同意。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
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
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的议案》。于2025年5月16日,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
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相关制度的规定,薪
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等情形。2025 年度,公司不存在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法律专业视角,在工作中坚守独立立场,始终以法律法规为根本遵循,督促公司
严格规范运作,持续推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优化。本年度,本人能够凭借丰
富法律实务经验,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重大决策、合规运营
等事项严格把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彰
显独立董事法律合规监督职能。
行职责,坚守合规底线,重点保障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同时,持续研习《公
司法》《证券法》及北交所最新监管规则,不断强化合规履职能力,依托自身法
律专业优势,为公司完善内控体系、规范信息披露、防范法律风险等方面提供更
全面、更专业的意见建议。
河南秋乐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庆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