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370 证券简称: 新安洁 公告编号:2026-021
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作为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
安洁”)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
——独立董事》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谨慎、勤勉、尽责地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总结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
程世红,男,中国国籍,1970 年 6 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重庆
工商大学会计专业。2011 年 8 月至 2016 年 1 月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重庆分所任项目经理;2016 年 2 月至 2019 年 4 月任中兴财光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项目经理;2019 年 5 月至今任重庆瑞锦会计
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2 年 6 月至今任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
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 920033)独立董事;2023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兼
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
影响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况如下: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2次 出席股
独董
董事会 董事会次 式出席董 董事会次 事会次 未亲自参加 东会次
姓名
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数 董事会会议 数
程世红 8 6 2 0 0 否 4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发表同意的意见,不存在反对或者弃权
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在审计委员会中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2025 年度主持审计委员会会
议 5 次;作为独立董事,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5 次。
审议
会议名称 会议时间 审议事项
意见
第四届第十
五 次 委 员 会 2025.1.3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方案》 同意
会议
第四届第十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
六 次 委 员 会 2025.4.22 年年度报告和摘要》《2025 年一季度报告》 同意
会议 等共 20 个议题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第四届第十
案》
七 次 委 员 会 2025.8.25 同意
《2025 年半年度内审工作报告暨第三季度
会议
工作计划》
第五届第一
次 委 员 会 会 2025.9.25 《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
议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五届第二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次 委 员 会 会 2025.10.22 《2025 年第三季度内审工作报告》 同意
议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第 1 号——季度
审计》
审议
会议名称 会议时间 审议事项
意见
临时沟通会
议
《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
《新业务经营情况探讨》等
《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暨公司
第四届第七 为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次专门会议 《2025 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
《关于变更公司已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
议案》
第四届第八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
次专门会议 的议案》
《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赠与专利资产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制度>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
第四届第九
次专门会议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聘任总经理/总裁的议案》
第五届第一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次专门会议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副总裁的议案》
《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形;不存在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者提议召开董事会
会议的情形;不存在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不存在需要对可能损害上
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一直密切关注着公司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内部
审计机构的工作情况,并及时向管理层了解公司各季度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审计委员会其他委员一同与公司财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等人
员进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开展和推进审计工作,并及时完成审计报告,
确保公司定期报告按时披露。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股东、投资者的关切和意见,督促公司解答中小投资者关于公司治理、股东权益
保护和信息披露等方面的问题。同时,积极参与董事会的讨论和决策,高度关注
切实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事项,确保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现场工作情况
及其他工作时间,在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及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及董事
会、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了解
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忠
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务。2025 年度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累计为 22 日。
(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本人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保障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和公平,维护中小股东同等的知情权。积极督促公司按期举办业绩说明
会或者投资者交流活动,认真对待中小股东关注的话题,及时回复,确保中小投
资者与公司沟通渠道的畅通。
(八)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作为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非常重视政策和制度的变化,积极参加证监
会、交易所、证监局组织的相关培训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2025 年 6
月,参加了北交所在上海举办的独董培训、2025 年 7 月、12 月,参加了中上协举
办的独立董事能力建设第五期、第六期培训等。
(九)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等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
积极支持与配合,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关联交易情况,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 年 4 月 23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暨公司为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已
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予以公告。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
审查,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
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披露的财务数据和报告内容真实、完整、准确,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人参与了上述会议,对会计师
事务所执业资格、审计服务项目经验、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等进行了审查,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
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本人参与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刘灵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因董事会换届,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
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裁、副总裁、董
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议案。本人参与了上述会议,对审议事项进行了充分的
了解,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人认为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公司制定了《2025 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则》等要求,制定了《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并在董事会换届之际,及时制定了《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
酬方案》,分别于 2025 年 9 月 8 日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九次专门会议、2025
年 9 月 9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
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相关制度的规定,薪
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十)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
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独立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的联系与沟通,积极维护公
司的整体利益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督制衡、专业咨询的角色定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程世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