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立董事,在工作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
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在不受公司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下,切实维护了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不存在任何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
本人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已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
本人任职期间是否满足独立性要求进行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自查报告。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
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雷根强,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2月出生,博士研究生
学历,注册税务师。曾任厦门大学财政金融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财政
金融系副主任、财政系主任、经济学院副院长、经济学院党委书记,现为厦门大
学经济学院财政系退休教授,2024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任职期限内,本人未发现公司出现需要本人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有关规定行使特别职权事情,即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
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形;未发生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
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形;未发生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一)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会议情况
管理层充分沟通,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所有议案均认真审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
表决权。2025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投票表决 是否连续两次 股东会 股东会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情况 未出席会议 召开次数 出席次数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主任委员、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1)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独立董事制度》《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主持开展工作,
召集并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严格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积 极 履 行 相 关 职 责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
和社会”之“八、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的相关内容。
(2)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董事制度》《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2025年度
累计出席了6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重点围绕募集资金使用、收购德国SMS
Maschinenbau GmbH等关键议题,结合行业发展趋势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积极
建言献策,深入分析项目可行性、风险点及预期效益,为公司优化资源配置、规
范募集资金使用、推动业务国际化布局提供了专业支撑,有效助力公司提升战略
决策科学性与内部控制水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
和社会”之“八、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的相关内容。
(3)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司独立董事制度》《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审
核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及发放情况等事宜,积极履行相关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25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八、董事会下设
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的相关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2025年度本人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对公司内部控制、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年度权益分派及中期利润分配等议案进行审议及监督履行情
况,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支持。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2025年度财务状况、业
务状况积极沟通,审核年审签字注册会计师提交的审计计划,通过召开沟通会议
等方式与签字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计划、审计重点等情况进行充分沟通和讨论,以
提高审计质量;积极推动公司年审工作,确保如期提交年度审计报告。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士代表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围绕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以独
立董事身份与广大中小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
层就公司决策、计划、执行结果等情况进行沟通、交流,对公司治理及其经营管
理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在此基
础上,独立、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五)现场工作情况
作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于2025年度任职期间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天,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时通过电话、会谈等方式与公司
董事会、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深入了解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管理与内部
控制实施情况等,积极运用专业知识提出意见或建议,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
职责。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时,得到了公司股东、董事会
和管理层等相关人员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行使职
权提供了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协助。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管理情况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特别是
对公司规范运作、内部控制、资金往来、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对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对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
项进行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情况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认为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确保投资者及时、全面了解公司的重大事项及公司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
本人任职期间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五)聘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在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字注册会计师等人就公司
高的业务水平和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
者保护能力。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
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委员会委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充分审查,认为候选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选举和聘任程序合法合规,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
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
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是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地区及行业薪酬水平
确定的,本人认为符合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始终遵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工作精神,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
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坚决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中小投资者权益方面的法规学习和理解,继续保持与公司的联系与沟通,为公司
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进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
特此报告。
述职人:雷根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