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郭炜)
作为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济药业”或“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独立客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 2025
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公司的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
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辞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预算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并
于 2026 年 1 月 27 日召开广济药业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新任独立董事后正式
离任。现将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郭炜,男,1974 年生,博士研究生,中共党员。华中科技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会计与财税系主任、会计硕士教育中心主任、中国会计学会高等工科院校分会副会长。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在公
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报告期
内,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
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本人在任职期间积极出席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
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
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
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
如下:
(一)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应参加股东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郭炜 4 4 0
(二)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报告期董事会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会议召开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案投赞成票,对议案无异议,也未出现弃权意见的情形;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
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
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
职能和监督作用。
提出的重要
委员会 成员情况 召开日期 事项
意见和建议
报告摘要》
告的议案》
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
董事会 郭炜
审计 洪葵
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专项说
委员会 梅建明
明》
议案》
年度报告摘要》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出席,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届 次 事 项
第十一届董事会 1.《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湖北广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90%股权
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十一届董事会 1.《关于全资子公司湖北广化制药有限公司公开挂牌增资并
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十一届董事会 2.《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关于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第十一届董事会 1.《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广济药业(孟州)有限公司提供担
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保的议案》
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保的议案》
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 2024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本人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计划。在年审过
程中,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
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履职期间,本人在公司累计现场工作时间 15 天,除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外,还通
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
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在本人履职过
程中,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对本人提出的建议能及时回复、落实,
为独立董事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督促公司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认真接听投资者的来电、
接待来访,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代表,参与公司 2024
年度暨 2025 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及时回复投资者问题,协助投资者进一步了
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
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
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
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湖北广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90%
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5 年 3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
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湖北广化制药
有限公司公开挂牌增资并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5 年 4 月 24 日,公
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上述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人认真审阅
了相关材料,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定价公允合
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
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2024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
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真实、准
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数据和实际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利安
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该事项经公司 2025 年 6 月 13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履行了独
立董事职责,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与公司重
大事项决策,勤勉尽责,在工作中保持了独立性,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健全法人治理
结构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给
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郭炜